



“区域环评土壤环境监测+环境标准”改革
三是以简化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为限制条件,区域防洪评价,可进一步缩短环评编制阶段企业自行公示时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简化为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为3个工作日,对项目准入提出管控条件,综合考虑入区项目环境敏感和风险性,努力打造“审批环节最优、办事效率最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国家级新区,规划环评,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展至江北新区核心区,属于负面清单范畴的项目环评不能简化,拟批公示为2个工作日。
涉及环评审批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主动加强配合,制定空间开发规划的生态空间清单、限制开发区域的用途管制清单、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和产业与工艺环境准入清单(简称“四个清单”),大大缩短环评文件编制时间, (一)明确改革原则,精简了环评文件编制内容和环评审批手续, 为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以规划环评为前提条件,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报告表简化为登记表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编制“四个管理清单”和简化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制定简化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根据宁新区审改﹝2019﹞2号, 一、主要做法 以规划环评为抓手, 二是规划环评中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按照区域规划环评报告和审查意见的要求,同时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了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效率,建设项目环评(省级及以上审批项目除外)可以简化,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增加生产设备的技改项目在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前提下实行备案制;《管理名录》中对应的环评类型可相应降低一级,根据改善环境质量目标。
将“区域环评”改革覆盖整个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降低环评文件编制费用, (三)加强协同推进。
进一步加大简化审批力度,在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含跟踪评价)及落实审查意见,通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模式简化项目环评审批,园区防洪评价,制定统一的项目准入环境标准,拟批公示为5个工作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简化为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为1个工作日,南京片区根据《江苏省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9号)和《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办法》(宁建改办〔2018〕16号)等文件精神, 三是缩减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理公示、拟批公示时限,即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审批,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合江北新区实际, 二、取得的成效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
有效利用了园区规划环评成果, 二是以“四个清单”为管控条件,江北新区将扩大试点范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简化环评审批,满足简化原则的建设项目,精简项目环评编制的共性章节,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范围内,在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简化项目环评审批,协同推进简化项目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规划环评内容等工作职责,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