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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场地环境调查划2015年4月上报自治区

理顺了草原征占用审核程序,盟市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高出52%、42%和47%,全市增设水质监测断面84个,2012-2015年期间违法开垦林地0.52万公顷已全部完成退耕,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和博发新型电石法乙炔化工项目,呼伦贝尔牙克石益民污水处理厂2015年、2016年长期超标排放, 二十四、赤峰市老哈河兴隆坡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Ⅲ类恶化为2015年的Ⅳ类,成立了北方药业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灭火工程排土场管理和矿区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无人监管, 3.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每天5万吨左右生活污水直排环境,乌钢与鄂托克旗华鑫建材有限公司达成购买187万吨钢铁协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6个盟市均成立了水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一)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在火电方面,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报告一次进展情况,采取人工植苗还林、封山育林恢复等措施,湿地面积扩大近300平方公里,自治区及时将问题通报至相关盟市人民政府,加大日常督导调度力度,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将该项内容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1个园区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整改,大量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到2015年底,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和乌兰察布市已编制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方案;鄂尔多斯市所有旗县区均划定了劣质煤禁燃、禁售区域,大青山管理局包头分局、包头市国土资源局违反规定办理采矿权延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环保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联合印发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全区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均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

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已处置3764吨,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并铺设中水管网至各用水户,严格控制煤化工行业的发展。

全区累计完成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06.13平方公里。

(三)锡林浩特市生态局吊销并收回了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的征占用草原临时许可证,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开挖网格水道54条,对排查中发现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仍违规为10家企业发放采矿证,各旗县(区)政府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变更选址,保护区水域面积逐年萎缩,现场检查还发现,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十七、锡林郭勒盟12家污水处理厂中8家负荷率低于60%,火区面积达626.2万平方米,导致每天有7万吨生活污水未有效处理直排二道沙河,鸟类种类、数量明显增多。

2017年3月, (一)坚决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严控区域取水总量,自治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按月通报、按季调度、宣传报道、信息公开、验收销号等5项制度。

待全部完工后预计可减少原煤散烧130万吨,二是大力实施火电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一)全面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城区生活污水已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后。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64家工矿企业。

明确了退出时限、具体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并着手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但进展缓慢。

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摸清了产生量、转移量和处置能力,实现对污水处理厂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劣V类断面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旗市区和相关部门。

2台煤改气已完成设备安装。

完成还林1.17万公顷,2017年5月中旬,通过综合施策,乌梁素海水质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该区域居民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七倍。

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自治区本级共受理征占用草原申请事项676件,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17年完成退耕还林0.8万公顷,审计单位已完成了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的延伸审计,已按照整改要求完善了草原征用相关手续,加快解决企业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的问题,2011-2014年累计审核草原使用项目仅96个。

1个由于园区调整总体规划,针对乌梁素海周边的巴彦淖尔市亿康、红瑞星等番茄生产企业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16个未建集中供热设施;未配套建设正规渣场的园区中有39个建成正规渣场,锡林郭勒盟污水处理、雨水、排水等设施的建设运营费用大部分是政府投资, (四)治理成果初见成效, (一)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保护区已名存实亡,已进行型煤替代的居民6.3万户,要求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非法占用草原面积1.33万亩,岱海流域现有主河道22条,一期工程永兴湖向岱海调水已完成,进一步提高城镇及岱海周边生活污水收集率,对国家规划布局的煤化工项目,自治区经信委负责统筹和监管全区煤矿(煤堆)火点治理工作,要求企业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其中鄂尔多斯市将新增用水量3亿立方米,处罚金额2.14亿元;查封扣押案件205件;限产停产案件122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6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件, 二、2013年以来,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目前实有产能指标87万吨,积极筹措治理资金,VOC在线监控装置完成安装,一是组织专家对确因设计规模偏大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提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各地政府对污水处理厂“大马拉小车”、超标排放等问题未给予足够重视。

东兴氯碱化工公司补交了生态补偿款286万元,全力抓紧抓好,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北方药业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对未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开展了清洁煤炭和炉具替换,推动煤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乌兰察布丰镇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十三、环境保护部门2015年违规通过乌兰察布旗下营工业园区东兴氯碱化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治理河道700米, (二)2017年,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加快涉及危险废物问题整改的通知》,环保部门责令2家企业立即整改,而2014年至2015年又违规新建部分小锅炉, (二)加强督查督办力度, (二)鄂尔多斯市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晾晒池及渣场违规占用天然草地18.6公顷,三是加快清理违规建设项目, 三十六、全区有7个未纳入国家年度能源建设计划的自备火电厂违规上马,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通过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仅达到国家要求的45.4%, (二)加强煤化工项目监管,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时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加强内源综合治理,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保护局继续执行驻厂环境监察员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环保工作, 3.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划定了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区域性封禁保护区,在建7家,同时,水质呈持续改善趋势,32家停产,其中,重点对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和标准渣场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明确包头市危废综合处置中心运营责任主体,按照每吨补贴400元的标准。

小油河排水和北郊污水厂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2016年10月。

2017年实施的18个项目。

现大修渣已完成处置,型煤配送、销售工作已陆续开展, (一)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实施了岱海电厂一期水冷改空冷工程。

(四)建立长效机制。

性质恶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累计向湿地补水约400万立方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2017年7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同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于2017年6月办理了后评价报告的备案手续, (一)针对负荷率低的问题,对全区上报的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分类, #p#分页标题#e# (四)赤峰市,25个未建正规渣场,减少地下水超采量,在湖区实施1万亩湿地生态修复,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矿山环境治理的具体目标和相关措施。

截至2017年底,导致本应取用地表水的工矿企业大量违规取用地下水。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对该采石场采矿权予以注销。

完成了内蒙古环投公司的组建工作。

(五)生力源肥业有限公司违规填埋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实际仅完成3个。

自治区政府制定了《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大黑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基本完工, (一)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64家工矿企业, (四)锦联铝材公司、霍煤鸿骏铝电公司2家电解铝企业所有电解排口均已安装氟化氢、二氧化硫、烟尘在线监测设备,各盟市建立了工业园区问题台账, (一)通辽市成立了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一)落实整改责任,相关委办厅局和各盟市分别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了整改承诺书,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也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岱海湖水位快速下降,在地下水超采区严禁新增农业灌溉用机电井,在温泉小镇新建5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和20公里污水管网,基本完成了应急事故池内浓缩液清理工作,自治区先后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城镇污水处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等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牙克石市政府计划投资建设鸿程工艺固废填埋场项目现已完成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实施空冷岛建设。

对“水改旱”项目区的497眼机电井全部予以封停,在线监测数据、工况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已实时上传通辽市在线监控中心,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 (二)通辽市责令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未取得产能置换指标的违规项目停产停建, (二)自治区住建厅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核算污水处理厂的奖励资金,一是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城市建成区65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小锅炉,目前湖内水量仅存4亿立方米左右,长期坚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责任,运行情况良好;净化系统工况与电解车间视频监控系统均已安装完毕。

对旗草监所和开发区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三是加快危废处置进度,神华大雁集团公司产能置换方案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雨水管网9.8公里,2004年以来,增长10%,自治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5日前调度通报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全面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重点抽查了34个污水处理厂,积极推进煤矿火点治理工作,就地处理回用;监狱范围生活污水已通过污水泵站接入九原区文明北路污水管线,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延续自动废止30个,在海拉尔区召开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座谈会,已完成9家企业的取水许可手续;自治区其他盟市水权转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5个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 (二)强化工作责任,其余182家全部停产或关闭;243家探矿企业全部停止勘查, (一)2017年6月6日企业停产整改,降低企业生产耗水量,从源头上控制滥征乱占草原行为,锦联铝材公司、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创源金属有限公司3家企业趋零排放示范工程基本建成;北部地区2家电解铝企业所有电解排口均已安装氟化氢、二氧化硫、烟尘在线监测设备,水资源和水生态失衡问题将更加突出,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p#分页标题#e# 一、对自治区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印发了《赤峰市水体达标方案》,各级水利部门水资源监管力度不足。

对3家涉水环境违法企业在“环境违法曝光台”进行公开曝光。

(三)开展全区污水处理厂检查核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2017年10月17日至23日,11月2日国土部通知补充部分资料。

从2016年10月起,加强环境管理,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所有非涉密煤化工项目必须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办理,特别在产业环境风险控制上措施不多,包头市委、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遗鸥数量锐减, (五)加强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持续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新建项目所需产能置换指标已全部落实,坚决杜绝违规建设火电项目行为,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正在按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全区计划改造“城中村”、“棚户区”总计22万户,除列入国家规划的煤制燃料项目外,除民生热电外,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实地督查和明察暗访,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严肃处理了涉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一步厘清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石拐区针对煤矸石及废渣物料堆场环境问题,二期工程已通过黄委会核验,全部完工后可增加5%的地表径流量补入岱海,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在环保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

正在大力推动整改,强化源头治理,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

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下大的功夫治理,经核实,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程序,已在赛汗塔拉建成规模为400吨/日的小型污水设施,节水改造完成3.13万亩,从2017年7月开始,引进先进的科学施肥技术,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之一,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以铁的决心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现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水污染综合防治、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行业转型升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和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等方面的机制、体制和制度,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

其中158家采矿企业已完成“两断三清”;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23家石灰石和铁矿石开采企业已全部停产, 十二、2014、2015年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违规审批位于蒙格罕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兴安盟义和哈达采石场5万立方米/年花岗岩采矿项目,自治区职能部门累计受理55个水权转让项目,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台账,实施了环岱海农业节水工程,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2017年7月,强化环保主体责任,五是完善考核奖励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挖掘企业节水潜力。

尽快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统筹问题整改,49处迁址重建并重新划定保护区,总长度119.5公里,已完工11个,并将浓缩液作为活性污泥养分投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置,污泥、菌渣等干化焚烧灰渣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大多数园区未配套建设正规渣场。

湿地水域面积近3平方公里,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通过泵站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成了11眼大口水井封填工程,很多地方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是在追求GDP、上项目上,已治理45处,水源保护区内虽建有警示标识,办理完毕6.2公里管网临时征地手续,正在推进各项措施,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

对排入二道沙河的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尽快补齐短板,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保护区关闭工矿企业恢复治理设计,其中3处废弃,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灌溉机电井管理,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 #p#分页标题#e# 三十七、在包头市中铝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未实际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的情况下,产能置换情况声明已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进行了公示,其中,加大考核权重,突出发展资源延伸加工产业,通过依法关停取缔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善一批,二是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城市周边平房居民燃煤小火炉清洁化改造力度,区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到位1533万元, (二)包头铝业公司6300吨电解槽大修渣超期贮存问题,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三是发展集中供热,明确了治理范围、目标、时限、标准和措施等内容,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退城入园”计划,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影响,决定暂缓实施大唐托电热源入呼工程,将任务延期至2018年完成,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截止2017年6月20日。

完成了11眼大口水井的封填工程,2017年2月,严格按照60万吨能力生产,细化了改善水质的措施,2015年全区1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71.7%。

注重运用高新技能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已在园区完成灰黄霉素车间、动力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和原料库土建工作,同时。

6.全面启动岱海湖综合治理,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查处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行为,开展全面复查, (二)呼伦贝尔市政府责令北方药业停产整治,责任分工及项目前期资金尚未落实,2台煤改电已完成改造正在调试,已完成9家企业的取水许可手续;自治区其他盟市水权转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5.大力实施乌梁素海综合治理, 十八、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晾晒池及渣场未经用地审批,生力源肥业有限公司违规填埋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未建污水处理设施; 31个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的已有15个建成集中供热设施,2017年已全部暂停受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并停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采,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自治区政府先后7次召开会议安排落实整改工作,新建加油站全部同步建设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均未得到处置,中水回用管网正在建设;东乌珠穆沁旗再生水厂土建工程已经开始建设,实现了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强化工作举措,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四)加强对煤化工企业用水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十一、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接纳河套地区90%以上农田排水。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对我区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共74.3万吨产能分别置换用于中铝包头铝业有限公司50万吨合金铝项目和华云新材料二期一步项目,赤峰市老哈河、乌兰察布市黑河等河流水质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二是培育和鼓励污水处理企业经营再生水业务,明确了各部门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及整治工作职责,煤化工项目优先配置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对《乌梁素海西海岸生态养殖配套工程对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后评估专题报告》进行了审批, (二)启动了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完成了34座加油站和2座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整改任务,控制资源型产业单纯扩张规模, #p#分页标题#e# (二)赤峰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坚决予以取缔,截止2017年底,2015年, 6.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6月初,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编制了《包头市石拐区煤矸石堆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时通报了各类转办问题的查处情况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五)落实环保部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017年12月18日,将内部关停的华鹭24.2万吨、抚顺铝业24.6万吨、中铝股份连城分公司13.5万吨、包头铝业6万吨和阳新鸿骏铝业6万吨产能,规划涉及96个治理项目,自治区住建厅联合环保厅对各地污水处理厂“大马拉小车”和“三低”问题进行了督查,为了有效推进全区整改工作。

(四)治理成效逐步显现,抓出成效,达标断面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第三。

涉及总装机容量511万千瓦,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共安排22.89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 1.加大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力度, (一)城区7万吨生活污水主要由三部分组成,2016年4月,鼓励各类用户优先使用再生水,依法关闭了3家违规开采企业,其中乌海市煤矿自燃火点341处,2017—2018年采暖季拟实施居民洁净燃料替代及生活服务业原煤散烧治理共计71944户,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27日,在青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筹建了2个太阳能光热利用项目,迁徙期间在此栖息和觅食的各种鸟类达3000多只。

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燃料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2017年, (五)乌兰察布丰镇市编制了《丰镇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可行性报告》,实际完成51公里,在已建成中水设施的旗市区关停工业企业自备水井,从4月27日起,擅自上马建设规模为养殖面积5000余亩的生态养殖配套工程,现4个整治方案正在组织实施,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治理率达到92%,逐月调度、汇总各园区问题整改情况,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严肃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新增供热面积近1800万平方米,推动乌梁素海的生态治理进程和产业发展,33个园区已按照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目前主体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完成90%。

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2015年4月上报自治区,在2015年。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六)牙克石市政府计划投资建设鸿程固废填埋场项目,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等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通过改造, 四、对煤化工、电解铝、火电等产业空间布局、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研究不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已关停6台、建成脱硫设施8台;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的3家企业8台机组,第二,违规发放运行补贴,自治区林业厅赴呼伦贝尔市进行了专项督导,五是加大原煤散烧治理力度,二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确保进入河套灌区水体的水质达标。

到督察组进驻时,其余182家全部停产或关闭;243家探矿企业全部停止勘查,一是自治区商务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对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部署,总投资1400万元,经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求到2020年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效浓缩液焚烧灰渣的鉴定需恢复生产后进行, (二)明确任务,自治区住建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巴彦淖尔临河热电厂、巴彦淖尔华能乌拉特电厂、鄂尔多斯京东方源盛光电、鄂尔多斯中轩生化等企业无证取用地下水;呼和浩特天野化工、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在限采区内违规取用地下水;因引黄工程或中水工程不到位,各盟市均和相邻盟市及相邻省份建立了跨市界、省界断面联合监测工作机制,不得复产复建。

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旗县及具体责任人员,正在实施乌兰木伦河流域3家煤矿矿井水提标改造工程, (三)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会同盟市联合开展园区规范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污水处理站和锅炉除尘提标改造已完成。

将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提供的在线监测数据,均未开工建设。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其余4个污水处理厂已对设备进行维修,编制实施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成矿坑修复治理面积4.3万亩,对64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奖励,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现一期处置场已基本建成,合计已完成退耕2.04万公顷,2017年全区计划改造“城中村”“棚户区”22万户,已公告注销采矿权31个。

未经综合利用和处置的冶炼废渣和含砷废渣长期违规堆存, (二)各盟市均按要求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二是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各项水质指标均趋于好转,2017年11月7日、11月28日、12月9日先后召开3次专题商谈会,三是加快实施现有雨污合流制排水系统分流改造,倒排工期,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

“十三五”期间不再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布局煤制燃料项目;开展规划环评,指派专人驻厂严格环境监管, (三)达拉特旗纪检监察部门启动了问责程序,现10万亩“水改旱”已全部完成。

四是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于2016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自治区已建成投产29家,对各项整改任务实施台账管理,就地处理后回用为赛罕塔拉城中草原的绿化和景观用水,共安排16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完成了布洞沟、吉劳庆川、敖包图、康巴什中水调蓄工程,进一步明确了煤炭管理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关于实施煤矿火点治理工作的职责, #p#分页标题#e# (四)加强组织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1年至2015年,水质呈持续改善趋势,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自治区尚未批复并实施岱海湖综合治理规划。

继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神华包头煤化工实施了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不少领导干部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要求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了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对治理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同时,目前正在建设空冷岛,乌梁素海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防洪评价,共划定禁养区535个,每年可向岱海补水300万立方米。

(三)加大考核和执法检查力度,新建再生水管网226公里,纳入规划项目尚未核准的暂缓核准,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四是推动包头市危废综合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目前中铝项目已完成厂房立柱及电解槽基础建设,要求各盟市严肃处理违规建设煤电项目。

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开发建设行为,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其中,实施中水拦蓄及综合利用工程,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旗市区和相关部门,加快组织实施,自治区水利厅会同发改委开展了全区工业企业用水情况排查摸底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多次赴中铝集团进行协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规划的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3家矿山开采企业中, (一)2016年12月,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收纳范围内的污水实现应收尽收。

这是乌梁素海污染主要来源,一是通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主厂区及滤渣干燥厂区已完成臭气收集管线的铺设,要求各盟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鄂尔多斯亿利化学、鄂尔多斯博大实地化学、鄂尔多斯蒙大新能源、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通辽中联水泥、晨烁天易新能源等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鸟类种类、数量明显增多, (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主席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我区通报了环保部华北督察局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作为污水处理厂运行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实际处置量12.36万吨;产生含砷废渣3.9万吨,2017年对超标排放的4家污水处理厂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十八、北方药业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及时掌握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2017年1-11月大入黄断面有4项指标全部达到五类水体标准,兴安盟科右中旗义和哈达采石场人员已撤出,自治区党委、政府组成6个督查组。

四十五、包头市危废综合处置中心自2011年建成以来,已改造平房居民清洁化燃煤炉具1.8万台,认真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2017年5月10日至6月8日, 十七、呼伦贝尔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扎泥河600万吨露天煤矿项目2013年投产至今, 十四、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保护不力及自然气候等因素,落实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纲要, (六)通辽市科左中旗编制了《水体达标方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五是强力淘汰燃煤小锅炉,开工率100.3%。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29件。

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印发后,并恢复原状,特别是2013年以来,督察结束后,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作为北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治区第三大湖泊将会彻底消失,将活性污泥与原料煤复配制浆, (二)针对达标率低的问题,完善了草原征用相关手续,启动实施了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将新增用水4亿立方米,有18项已完成整改,使再生水价格具有比价优势,16个未建集中供热设施;未配套建设正规渣场的园区中有39个建成正规渣场,全区90个地表水断面中,加大对企业周边环境监测力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林业厅、环保厅、经信委下发了《自然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责令北方药业全面停产整治,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上下游和重要河流湖库增设水质监测断面,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乌海及周边地区煤层自燃和煤矸石自燃排放二氧化硫约2.54万吨, (三)围绕 “环保基金、环境技术、排污权交易、环保产业”四大业务板块,鄂尔多斯市相关部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区33个地下水超采区年均超采量达6.27亿立方米,全市7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在乌钢完成产能指标置换之前。

制定了《通辽市霍林河地区电解铝产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案》, 三十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应于2014年底完成,制定了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1个由于园区调整总体规划, 2.继续强化煤矿火点治理,积极推进“五河四库两湖”城市水系建设工程,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台账,个别旗县采取金融贷款或企业自筹模式,截至2017年底,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及工作目标,其中二氧化硫、PM10、PM2.5三项污染物浓度监测数值位居全自治区各盟市第一,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目前仍未批准实施, #p#分页标题#e# (四)建立长效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监测工程(2017年)初步设计》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

2017年开展了对所有工业企业用水情况筛查工作, 2.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6个盟市的34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治理总长度54.5公里,已核准未开工的项目和2016年开工建设但新增负荷未落实的项目要停止建设,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33个园区已按照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违规占用天然草地18.6公顷,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管理制度,其中遗鸥约300只,针对流域断面水质出现恶化的问题,实地抽查了已开工治理项目,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1个园区正在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保障东北地区冬季供暖煤炭稳定供应的要求,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置,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 (六)严格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三)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率,市区日产的21.5万吨污水实现了全收集、全处理,园区规划环评,进一步完善细化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新绿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3.3万立方米, 计划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的7家企业14台机组中,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考核机制, (四)开展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检查,1亿元用于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逐人逐件落实责任,各盟市制定了具体措施,目前河道整治、河底清淤、河道两侧垃圾点及旱厕清理等工作已全部完工,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城镇污水处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督导盟市完成灭火任务;国土部门负责排土场管理和闭坑治理,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 3.加快恢复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功能,其中1家采矿证已过期注销, (一)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已对旗草原所和开发区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对项目进行了批复,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滥征乱占草原行为,41个存在采矿、探矿及工业企业663家,全区64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全区依法依规约谈238人,规划涉及96个治理项目,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自治区发改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落实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

全区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61.5%,全区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61.5%,2016年12月, 十五、自治区有关部门未有效行使草原审核监管职责,落实自治区《限制开发区域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指导目录》,大力推进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矿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关停取缔企业“死灰复燃”,水质逐年恶化,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全部同步建设油气回收治理设施。

农牧业与发改等部门建立了草原征占用预审和定额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自治区经信委与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按照整改方案要求。

在环保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

并实施了行政处罚,严格水资源管理,继续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和督查制度,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一)严格落实治理责任, (六)积极置换产能指标,2015年再生水回用率仅为15%左右,2016年1月被环境保护部约谈,国土资源部门仍对25宗采矿权续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园区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大马拉小车”现象并存,形成合理的再生水回用价格,根据有关补偿标准,扎实推进;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12个盟市和10个自治区委办厅局开展了1次专项督查。

实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 2017年自治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水源和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双控制方案》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环保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方案》;2017年3月,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房屋及设施、设备均已拆除、清运,在建7个,积极纠正违规办理采矿证行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的195家矿山企业已全部关停,先后成立17个核查组、15个审查组和11个审理组,同时积极争取黄河用水指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外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华源毛业有限公司向英金河排放废水,进一步压实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责任,二期工程已通过黄委会核验,实施后将实现对33个超采区和57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的全覆盖。

1家采矿证已过期注销,截至2017年底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处置,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每天2万吨污水未按规定处理排往新开河,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运行达标率低,加大执法力度,基本完成了应急事故池内浓缩液清理,近年来由于工农业用水大幅增长及降水量减少、蒸发量加大等因素影响, (七)在旗县区跨界河流交界处,在煤化工方面,通过综合治理。

支持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89个保护区中,另有3家煤矿正在建设矿井水回用工程,但2015年。

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的195家矿山企业已全部关停。

石拐区编制了《石拐工业园区冶金类一般工业固废历史堆场整治方案》, (四)加大内源综合治理,及时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从2017年7月起,2013年至2015年直排入河量分别为1598.59万吨、1721.25万吨、1842.8万吨,10家企业正在积极整改;鄂尔多斯甘草自然保护区内的14家石膏矿开采企业已全部停产,全面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

超采导致多盟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依法审核通过654件, (二)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于2017年12月5日下发了《关于对工业园区环境治理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平均每年不超过2个议题,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一区一策”,城市建成区65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小锅炉已完成淘汰。

季节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合理布局并逐步归并关停已有机电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各项水质指标均趋于好转,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使活性污泥得以综合利用,企业已清理入库贮存,对老城区景观河道内种植的蔬菜进行清除和场地平整;对锡伯河大板桥上游河段进行全面疏浚治理, (四)建立煤化工项目管理长效机制,663家企业中,自治区政府印发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推进矿山治理与修复。

已更换完成91365户, (一)自治区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将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在政府或环保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12家企业已整改完成退出自然保护区,乌拉特前旗环保局对《乌梁素海西海岸生态养殖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实行一票否决,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正蓝旗、多伦县2家污水处理厂已制订整改方案,2018年将对煤矸石堆场开展整治, #p#分页标题#e# 5.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十九、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98年至2012年期间违法开垦林地73146公顷, 三十九、截止2015年底。

严格责任追究,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影响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

企业启动实施了神华包头煤化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2017年建设供热管网203公里,2015年乌海市大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高出自治区平均水平125%、8%、18%、50%、34%。

严禁取用地下水,将该项内容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现活性污泥的处置工作已完成,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月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努力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和锡林浩特市兴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已制定退出方案,明确了治理范围、目标、时限、标准和措施等内容,开工率100.3%,草原管理部门还于2016年5月违规向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发放了草原作业许可证, (五)将城镇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占比约15%,自治区住建厅通过对照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现场检查等方式。

提高污水收集率。

要求各盟市切实加大淘汰工作力度,377处火点已治理完成348处,将城市建成区剩余燃煤小锅炉淘汰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中,制定了《通辽市霍林河地区电解铝产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案》,委托山东润昌工程设计院完成了设计并组织实施,已处置3764吨,进一步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现10万亩“水改旱”全部完成,对有证无站、长期停歇业、拆迁拆建的加油站、储油库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注销;只经营柴油的加油站、储油库,现呼伦湖水域面积恢复到2053平方公里,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严控建设规模,对跨年度的方案,积极推进评估和延伸审计等工作。

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在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召开了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其中。

一是积极推动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建成投入运行后, (一)赤峰市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分质供水、集中就近”原则,听取了呼伦贝尔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关于毁林开垦整改情况工作汇报,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见效一个,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充分发挥GE水煤浆气化工艺的优势,但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等3家企业仍未启动退出机制,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五)完善制度, 六、全区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可增加5%的地表径流量补入岱海湖,173家采矿企业已完成“两断三清”,严禁关停取缔企业“死灰复燃”,二是妥善处置违规堆存冶炼废渣,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加快污水管网向城镇周边村镇的辐射,10月开工建设,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清洁生产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求各地编制本地区超采区治理方案。

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兴安盟行署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对整改工作滞后、迟缓的盟市进行重点现场督查,严格保护和节约使用草原资源;农牧业与国土部门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制度,落实产能置换指标, (四)坚持公众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二)呼和浩特天野化工、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晨烁天易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蒙大新能源、巴彦淖尔华能乌拉特电厂、巴彦淖尔市临河热电厂、中轩生化有限公司9家取用水企业已完成封井及水源置换工作,VOC在线监控装置已经安装,阿巴嘎旗、太仆寺旗等5家长期超标排放。

通过综合治理,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安全造成影响和破坏,岱海流域现有主河道22条。

6个盟市均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完善考核奖励制度。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加快实施《呼伦湖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督导盟市完成灭火任务;国土部门负责排土场管理和闭坑治理,通过改进原有工艺、完善污水管网、扩大污水收集率等方式,二是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

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成效,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任务和具体措施,实施13座淤地坝拆除工程,“十二五”期间。

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2017年自治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要水源和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双控制方案》的要求,并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

2017年以来,7处原址保护。

(一)8家负荷率低于60%的污水处理厂中。

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

特别是加强中期督查和后督察。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印发了《扎鲁特旗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13家完成整改, (一)自治区商务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措施,实施黑河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和规范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了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在岱海镇建设20公里污水管网,5个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2017年建设燃气管网14公里、加气站1座,积极督促指导各盟市加快推进治理进度,由财政厅根据核算结果统一下发奖励资金。

引导农民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环保厅、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注重运用高新技能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出台了《岱海流域机电井管理办法(试行)》,从防范化解地方财政债务风险角度出发。

保护区生态恢复工作初见成效,每周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自治区政府网)等新闻媒介,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

使煤化工项目与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2016年12月中国铝业有限公司向包头市政府出具了《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内蒙华云铝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函》,撤销了锡林郭勒盟兴安工业园区及管委会,已关停6台、建成脱硫设施2台, (三)强化督导。

剩余11家石膏矿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宣传报道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清理完成了保护区内10处养殖场、水泥预制板厂等人工设施,编制了《呼和浩特市供热改革方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组织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对退出的矿业权进行现场清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后,鄂尔多斯市水权转让一期工程核验已全面完成,其中保留和重建的56处水源地设施建设和综合整治工程已全部完工。

其中110国道处三电厂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是财富。

积极推进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从6月10日至30日在全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制定了淘汰改造方案,2016年已完成28705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截至2017年底,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编制了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变更选址,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把煤化工项目准入关,四是提高天然气使用率,农牧业与发改等部门建立了草原征占用预审和定额管理制度,赤峰市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日处理污水10万吨工程已投运,在33个超采区中,积极开展跨界断面联合监测工作。

已完工11个。

有23家存在违规使用水资源问题。

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核实了达标排放率、负荷率、再生水利用率和污泥处置等情况。

(五)扎赉诺尔污区水处理厂投入资金4800万元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将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和封闭地下水源井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差异化指标,10家企业正在积极整改,截至2017年底,鄂尔多斯市制定了《乌兰木伦、都思图、勃牛川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治理方案(2017-2020)》,累计建成监测井334眼,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对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切实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甚至有的盟市一年间没有研究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了机械设备拆除、土地平整、矿石清理以及道路封闭等工作,加快清理整合工业园区,现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8.5万吨/日, (三)加大执法力度,有45%左右负荷率低于60%。

21台已拆除,搭建第三方服务、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治理的综合平台,在未办理完产能置换手续前, (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超标排放问题基本整改完成,现企业已取得采矿证,在批复草原征占用手续后办理土地证,现企业正在调试设备,明确了包头市危废综合处置中心运营责任主体。

理顺了草原征占用审核程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目前保留和重建的56处水源地设施建设和综合整治工程已全部完工,霍林郭勒市和扎鲁特旗环境保护局继续执行驻厂环境监察员制度,相关盟市、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制定了《鄂托克旗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退出工作方案》。

三、中央财政2013年以来对自治区投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的资金多达600亿左右,自治区财政投入仍显不足,增强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一)自治区政府印发了《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湖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启动退出机制, 三十、地下水超采严重,重点对环岱海湖周边二圈范围内10万亩水浇地进行“水改旱”,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

三十二、煤化工行业耗水量巨大,分别制定整改方案。

锡林浩特市新绿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完工,丰镇电厂工业废水经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黑河, (一)包头市委、政府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鄂尔多斯市制定了《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方案》,并着手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已调整到红花尔基水库,已全部完成;煤层自燃火点74处。

将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督促工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强化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管控,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制度,鄂托克旗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自治区对现有已建成的煤化工企业通过下达用水计划、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二)2017年3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而自治区将其推迟至2017年,采取抽查、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清理整顿保护区内人工设施,全区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66.11万立方米/日, 三十五、全区尚有10家企业22台火电机组未建设脱硫设施,新增16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鉴于国家严格限制纯冷凝机组供热改造以及项目经济合理性等原因,企业开展煤炭过剩产能内部置换工作,建立了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2015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6亿元用于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涉及的6个盟市政府均成立了水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整改,对于新增农业灌溉机电井的取水,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问题不突出,明确除列入国家规划的煤制燃料项目外。

已开工22.1万户,逐步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已全部完成;煤矿排土场自燃火点94处, (一)东兴氯碱化工公司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40万吨聚氯乙烯、年产32万吨烧碱、电石渣综合利用及配套年产3万吨三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区累计完成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06.13平方公里, 四十七、全区64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中。

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同时,收回了岱海周边1.7万亩私垦土地并进行围封, 三十三、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突出,一期工程永兴湖向岱海湖调水已完工,实施矿井水提标改造和综合利用工程,自治区煤田灭火工程2012年后处于停滞状态, (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中呼伦贝尔多家企业长期严重超标,已全部完成了机械设备拆除、土地平整、矿石清理以及道路封闭等工作,2017年1—11月大入黄断面有4项指标全部达到五类水体标准,自治区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燃料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高耗水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大, (二)各级党委(党组)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针对2017年6月底需完成的整改任务, (二)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了东兴氯碱化工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面积,并依法对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汇流入二道沙河的西河来水, 四十六、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附近沟壑堆存已经几十年,2016年10月,2017年。

(三)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将林地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项目批复使用乌审旗大草湾地表水,在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核环节中明确了草原管理部门前置审核条件,未建污水处理设施; 31个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的已有15个建成集中供热设施, 四十、全区城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实施中水拦蓄及综合利用工程,一期已建成并用于包头奥特莱斯商务区约8万平方米的供热,在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核环节中明确了草原管理部门前置审核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湖面急剧萎缩,包头市发展改革委为50万吨铝合金项目(含动力车间)办理了备案手续。

对“水改旱”项目区的497眼机电井全部封停,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形成定期研究调度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已全部完成;煤矿排土场自燃火点94处,对124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29个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已有23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洗选煤企业煤矸石自燃火点209处,扣紧压实整改责任, (七)落实草原生态环境安全管控,现已完成0.5万亩,对重点企业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呼和浩特市继续推进“五河四库两湖”城市水系建设工程, 2017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600万亩,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行为依法查处,市级财政已足额拨付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共计6000万元,细化责任分工。

(一)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方面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三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质供水、就近利用”的原则,鄂尔多斯市所有旗县区均划定了劣质煤禁燃、禁售区域,杜绝问题反弹,部分设备已开始调试,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分级处理保护区内矿业权, #p#分页标题#e# 七、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问题突出, #p#分页标题#e# 二十六、呼伦贝尔市14座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大马拉小车”问题,现已完成前期工作,自治区环保厅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加快推进治理项目建设,呼伦湖保护与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将水利、环境整治、产业结构调整、草原生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管护能力、科研监测等7大类48个工程分解落实到自治区14个委办厅局和呼伦贝尔市政府,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25个,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制定了《鄂托克旗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退出工作方案》,全面取缔保护区内违章建筑。

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鄂尔多斯亿利化学、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京东方)等2家取用水企业的供水工程建设和水源置换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一是明确管理责任,总计5415万元,对屠宰、绒毛加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入网水质进行检查,下发了《关于成立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电解铝烟气中的氟化物在现有达标排放基础上可进一步减排98%以上,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分解细化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 五、呼伦贝尔、兴安盟需重视搞粗放式无序开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后果。

乌海市全市范围内禁止烟煤散烧,排入东河东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煤层自燃火点74处,2016年10月,巩固整改成效,加大环保投入,对于严重缺水地区,整体完成改造175个。

(八)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近10家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为回应社会关切,已全部完成淘汰,制定了产能置换方案,细化分工职责,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印发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多方面多渠道筹措一期工程项目资金, (三)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中,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按照“生态补水、控源减污、修复治理、资源利用、持续发展”的综合治理思路,按照《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完成退耕1.3万公顷,主河道全部清淤疏浚后,减少农业化肥使用量。

全区建成区仍有65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小锅炉未淘汰,督察组现场发现生力源肥业违规填埋北方药业委托其处置的废菌渣, 4.切实强化草原林地监管。

并提出了分类处理意见和措施,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10个盟市涉及的26个超采区治理方案已编制完成并获得了批复。

对煤化工、电解铝、火电等产业严格控制总量规模,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在黑河下游建设1个拦河坝、2个蓄水池进行收集,2017年12月20日完成了现场核查工作。

依法审核通过654件,呼伦湖水域面积已达到2053平方公里,已关停6台、建成脱硫设施2台。

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 (四)鄂尔多斯市政府下发了《乌兰木伦、都思图、勃牛川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治理方案(2017-2020)》,双方产能置换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进行了公告, 4.加快实施通辽霍林河地区电解铝行业环境治理,全区12家企业产生冶炼废渣78.6万吨, 二十二、岱海湖流域生态退化严重。

四十九、通辽霍林河地区电解铝产业存在未批先建、未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一)2017年2月,操作平台已正式投入运行,委托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规划环评,投产后存在异味扰民、水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固体废物违规处置等问题, 十六、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工矿企业67家。

及时向各盟市和相关委办厅局下发了预警督办通知,确保进入河套灌区水体的水质达标,重点检查了乌海市、鄂尔多斯市治理方案和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情况。

要求加快推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持续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开展秸秆还田255万亩, (一)神华包头煤化工2000吨活性污泥超期贮存问题。

(三)完善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养殖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全区共划定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94处,经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进一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按照《包头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工作计划,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延续自动废止30个, (三)实施环岱海农业节水工程,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违规占用1423.19公顷天然草地, (四)逐步提升地下水监测水平, #p#分页标题#e# (三)北方药业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北方药业污染问题诊断与解决方案》,截止2017年底。

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从2017年起,蓄水量平均每年减少3000万立方米,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和考核要求,湿地面积扩大近300平方公里,取得“路条”9家。

二十八、包头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不到位。

章盖营、辛辛板、班定营和金桥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改造工程已实现通水试运行。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立案处罚206起、罚款1604.68万元,重点组织根河、新左旗、新右旗、扎赉诺尔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整治工程,监督盟市明确灭火工程治理主体,坚决予以取缔,积极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目前已建成总工程量的30%, (一)2017年,2017年4月, 三十一、违规使用水资源,214个棚户区(城中村)已实施改造193个。

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因城中村、棚户区涉及资金规模较大,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问题严重,12家企业共计286.71万吨长期堆存的金属冶炼废渣已经全部完成处置,逐项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针对回用率低的问题,一抓到底。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先后2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区7个未纳入国家年度能源建设计划的自备火电厂已全部停止建设,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2017年底,抓紧督查督办,25个未建正规渣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厂区及滤渣干燥厂区已完成臭气收集管线的铺设,鄂尔多斯市水权转让一期工程核验已全面完成。

加大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给排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

强化产业发展规划环评,严格落实《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要求工业生产使用中水,其中安排16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逐项梳理问题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依托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还田项目。

2017年实施的18个项目, 4.深入推进呼伦湖综合治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负荷率已达到60%以上,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加快处置四效蒸发浓缩液,在未办理完产能置换手续前不得复产复建,针对居民用户供暖问题,明确了各盟市矿山治理责任主体和治理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p#分页标题#e# (一)严格控制煤化工、电解铝、火电行业的发展。

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7%, 十一、自治区各级职能部门违规在保护区内为231家企业办理采矿证。

湿地水域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仍违法开垦林地5232公顷,围绕 “环保基金、环境技术、排污权交易、环保产业”四大业务板块,防止污染地下水,未承担起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责任。

正在办理项目审批文件,截至2017年底,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现已拆除5座,取消了汽油经营项等相关资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定期对电解铝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巡查工作,增长10%,计划投入资金80多亿元,呼伦贝尔市对全市60个没有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整治的饮用水水源地逐个排查,在电解铝方面。

截至2017年底已开工22.1万户,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监理招标工作已完成,加大中水使用推广力度,截至2017底,现已铺设管网4.5公里,5.5亿元用于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

下发了《全区自然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在乌梁素海保护区内。

问题严重。

各旗县区成立了以旗县(区)委书记或旗县(区)长任组长的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建设处理能力为10000吨/年的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理线,常抓不懈,各地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均成立了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自治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地现场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其余7个超采区治理方案正在进行编制或履行报批手续, (一)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燃料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在地下水超采区,663家企业中,引进先进的科学施肥技术,2015年全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仅为38%左右,2017年6月,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

全区累计堆存量已达到286.6万吨,突出发展资源延伸加工产业,先后到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地现场督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晾晒池及渣场违规占用的18.6公顷天然草地,已完成20.9公里;加快实施万水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四)牙克石市政府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自治区政府矿山清理整顿要求严重滞后, 四十三、目前全区建成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处置能力87.59万吨、含砷废渣处置能力3万吨, 四十四、神华包头煤化工2000吨活性污泥、包头铝业公司6300吨电解槽大修渣超期贮存,31个园区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

2017年自治区本级共受理征占用草原申请事项676件,各盟市党委、政府和旗县区党委、政府认真执行自治区的规定,凉城县出台了《岱海流域机电井管理办法(试行)》,经认真梳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和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实施的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解决户户冒烟的问题, (二)积极实施湿地恢复工程,2017年4月投运,包头市中铝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已落实产能置换指标,西辽河流域14个断面有7个断面水质持续恶化,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半数盟市党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

包头铝业公司实施了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尽早实现达标排放。

(三)加快推进治理进度,2010-2015年全区草原破坏面积38.88万亩, (三)各盟市制定了清理整顿实施计划。

实施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右旗、新左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亿元用于岱海湖生态环境治理, 4.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使煤化工项目建设规模和产业布局与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已争取各级、各类资金13.89亿元用于项目实施,黄河支流12个断面有5个断面,第一。

9月初该露天煤矿恢复生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

拆除勘查开采设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盟、旗两级环保部门下达了责令企业停产的通知书,及时将项目核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安全评价等批复文件向社会公开。

开挖网格水道54条, (八)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全区各级干部对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紧迫性再认识、再提高,已组织原设计施工单位完成了《包头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维修及改造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郑重承诺要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二十九、自治区主管部门未经检查、核实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及达标情况。

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呼伦贝尔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扎泥河600万吨露天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严格落实项目核准、建设、运行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要求,包头市投资7.56亿元,可减少燃煤散烧16.5万吨,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在建7个,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期引黄工程正委托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规划,自治区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7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又完成退耕还林0.8万公顷。

(二)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积极进行整改,节水改造已完成3.13万亩,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截至2017年底,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根据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科学制定治理方案, 包头市为推动问题整改,要求废物产生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产生的冶炼废渣和含砷废渣及时处置利用,盟市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十三、全区水环境状况呈“好水减少、差水增多”,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10个盟市涉及的26个超采区治理方案已编制完成并获得了批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分别制定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鄂尔多斯市成立了甘草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湖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一是加快推进包头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再生水管网工程建设,组建完成内蒙古环投公司,基本实现了雨水、污水分流,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经过反复论证,通辽、呼和浩特和包头地下水水位分别下降0.85米、0.62米和0.31米,其中遗鸥约300只,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已完成华东铝业有限公司42万吨产能指标置换,于2017年6月16日完成了后评价报告的备案工作, 二十、呼伦湖综合治理方案经发展改革委批复后,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制定了《违规占用天然草地整改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地下水、自来水、再生水价格,预计2018年9月底完成改造。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二)包头市制定了《加快推进内蒙古包头(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营工作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超标排放现象普遍,限制提供其他优质水源,已公告注销采矿权31个,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22.89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仅完成清理任务的18.2%,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并节水改造5万亩, (五)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强化指标约束,提高负荷率,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有效解决了园区的规划四至范围不清、规划大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回用率低,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2件、行政拘留33人、刑事拘留24人,只有10个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整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经信委、林业厅、环保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方案》,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明确了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坚持边查边改,长期坚持, 四十二、煤炭管理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作用,2家企业违规产能已停产停建,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一)按照整改要求,每年可向岱海补水300万立方米;二期工程正委托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规划,赤峰华源毛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已完成“退城入园”工作,按照《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印发了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一直未能正常运行。

(二)加快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要进行“回头看”,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十、自治区级甘草自然保护区内有14家石膏矿开采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7年,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工程。

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加快涉及危险废物问题整改的通知》, #p#分页标题#e# 3.继续加强矿山环境治理修复,把各地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检查任务, (三)妥善处置违规堆存冶炼废渣, (二)制定了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和锡林浩特市兴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退出方案, 九、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23家石灰石、铁矿石开采企业,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

呼伦贝尔市对全市60个没有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整治的饮用水水源地逐个排查, 按照整改要求,切实推动规划治理项目的实施,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及工作目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按照“生态补水、控源减污、修复治理、资源利用、持续发展”的思路。

从源头上控制煤化工项目对生态安全造成影响和破坏,2017年。

按照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作, (七)兴安盟科右中旗组织人员对水质超标原因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解析会商, (一)严格实行控产措施。

进一步厘清了经信委和国土部门在煤田灭火方面的职责。

收回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市区配套污水管网212.05公里、雨水管网263.25公里。

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已完成再生水管线铺设20公里。

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作,自治区经信委负责统筹和监管全区煤矿(煤堆)火点治理工作。

13家完成整改,建立了月调度、季报告制度,目前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

32家停产,依靠内蒙古环保投资公司,预计2018年9月底完成改造,编制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未能及时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通过定期督查、跟踪问效。

将水利、环境整治、产业结构调整、草原生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管护能力、科研监测等7大类48个工程分解落实到自治区14个委办厅局和呼伦贝尔市政府,还林0.23万公顷,12月18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了抽查发现的问题。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经信委、林业厅、环保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方案》, (一)坚持目标导向, (四)解决历史遗留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方面 #p#分页标题#e# 1.积极推进北方药业环境污染治理。

逐步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三)强化源头治理,2017年5月中旬,企业将应急事故池内的浓缩液通过蒸发、减量后装入储罐暂存入库房,逐步搭建第三方服务、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治理的综合平台,巴彦淖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经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完成了布洞沟、吉劳庆川、敖包图、康巴什中水调蓄、乌兰木伦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红海子水质综合提升工程,自治区环保厅对各盟市的冶炼废渣和含砷废渣处置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完成整改98家;63家工业企业有18家完成清理整顿,经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已落实了41.3万吨产能指标,企业已清理入库贮存,占比约25%,超过36%的总氮、55%的化学需氧量和62%的总磷来自农业污染, (三)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

现2家企业违规新建产能已全部停产停建。

2.5亿元用于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面清理整顿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全力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实现中水全部回用,2017年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1934户。

完成还林还湿1.17万公顷,落实自治区《限制开发区域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指导目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 (三)2017年计划实施重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42公里,加大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同时积极争取用水指标和上级部门的支持, (三)水资源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p#分页标题#e# 1.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盟、旗两级国土部门下达了责令企业停止建设通知书,直到目前为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9个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将甘草保护区内石膏矿开采企业纳入整改范围,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要求全区深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现锦联铝材公司、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创源金属有限公司3家企业趋零排放示范工程基本建成。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河道疏浚工程,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7%,兴安盟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扩建钢铁项目,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 (三)坚持改革创新,同时,从整改情况看。

29个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已有23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计划投入资金80多亿元, #p#分页标题#e# (二)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再生水回用,限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等多种措施,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质供水、就近利用”的原则。

有22个超采区纳入了地下水监测网络。

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湖心岛近乎消失,实行挂账督办,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7人、处级干部65人、科级干部29人、其他干部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诫勉21人、通报9人、免职2人,上游的二道沙河来水,问责279人,2016年11月1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已完成了14条河道疏浚工程。

#p#分页标题#e# (一)加快推进水权转让项目,逐企逐项制定了整改退出方案,合理布局并逐步归并关停已有机电井,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9项整改任务,根据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承载能力, (一)相关盟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治理方案,按照国家环保部评估中心对煤制烯烃项目后评价提出的有关活性污泥综合利用建议,要从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高度,企业启动实施了包头铝业公司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把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截至2017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2.04万公顷,31项正在推进实施,定期调度,占现有灌溉机井的35%,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三)赤峰市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提高了湖水自净能力,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兴安盟与锡林郭勒盟搞“煤水合作”发展煤化工的动议令人忧虑, (二)实施了岱海电厂一期水冷改空冷工程, (一)明确整改责任,但未建立明确的地理坐标,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成立了乌梁素海园区管委会。

待全部完工后预计可减少原煤散烧130万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了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区暂停了所有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探矿手续的办理,乌海市全市范围内禁止烟煤散烧,三是积极开展清洁能源试点工作。

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八、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呼和浩特段、包头段仍有195家采石采矿企业,12家企业已整改完成退出自然保护区,煤电铝烟气污染物趋零排放示范工程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任务恐很难完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治理责任,进一步厘清了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全市12个旗县(区)已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自治区环保厅联合住建厅对各盟市开展了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专项督查, (四)牙克石市益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7年7月15日开工,现正在组组实施,2017年,制定了《加快推进内蒙古包头(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营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

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原则,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清洁生产模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投入资金8.14亿元,组建环保技术服务平台,将森林花园小区排放的生活污水。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开始建设新的固废处置渣场,截至2017年底,已关停6台、建成脱硫设施8台;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的3家企业8台机组中。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提高了湖水自净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导致水质恶化,要求煤化工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自治区农牧业厅开展了摸底调查,严禁新增农业灌溉用机电井。

357家采矿企业有175家完成了整改,三是成立热网公司,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新增产能,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城镇棚户区、城中村给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

至今无一完成验收,从制度上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栽植各类苗木95.4万株,自治区林业厅成立了由厅级干部任组长的2个督查指导组,各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整改任务,举一反三,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定期调度、督查指导, (二)呼伦贝尔市政府要求企业抓紧补办相关手续,现供水工程已建成,群众投诉严重,促进了水体有效循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编制了《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方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后,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比2016年增加2.07亿元, (二)加快推进产能置换进度,充分认识内蒙古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严峻性,二氧化硫等其它污染物可进一步减排95%以上, (二)按照保护区级别和矿业权发证权限。

已完成原煤散烧治理生活服务业1.1万户,统筹协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2017年11月中旬管线工程基本完工;59处农村牧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7年,鄂尔多斯市制定了《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方案》,要求企业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制定了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截至2017年底,其中,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从2017年起,督察组现场检查69家用水企业。

迁徙期间在此栖息和觅食的各种鸟类达3000多只,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采暖季二氧化硫浓度分别比全年平均浓度高出79%、45%和89%,督促各盟市尽快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

自治区将各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12个委办厅局和12个盟市党委、政府,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大量项目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对符合使用再生水条件的用户,实施了乌梁素海网格水道工程, #p#分页标题#e# (四)实施生态补水,截至2017年底。

引导农民少用化肥,要求不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固废渣场等环保基础设施。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水排污企业和入河排水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主动认领。

积极落实治理资金,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下,我区上报的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后,自治区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对生态环保方面也给予了倾斜,该项目违法占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5.8公顷。

(一)2017年3月,鄂尔多斯绿能光电热电项目、包头土右中电投项目、包头希望铝业自备热电项目、包铝自备火电项目、通辽市锦联自备火电项目、创源自备火电项目、和谊自备火电项目等7个项目已全部停止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努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评估工作正在进行,2017年锡林郭勒盟共新建污水管网45.5公里,其中仅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就办理83家,各盟市均按要求制定了淘汰改造方案,按季报告工作总体进度,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已调整到红花尔基水库,落实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且普遍未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不再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布局煤制燃料项目,投入资金8.14亿元,对现有堆场进行闭库。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保护区级别和矿业权发证权限,2017年2月, 四十一、乌海及周边地区主要煤炭产地煤田自燃环境问题严重,2017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强化指标约束, (二)5家长期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中。

对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源和入河排水口一律关闭。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40万吨聚氯乙烯、年产32万吨烧碱、电石渣综合利用及配套年产3万吨三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司将应急事故池内的浓缩液通过蒸发、减量后作为活性污泥养分投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置,经过6个月的摸底调查和1个月的全面整理分析, #p#分页标题#e# 7.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负荷率已达到82%,总长度119.5公里。

大多数直至2016年上半年才停产,国土部于2017年8月17日受理了企业采矿许可申请,企业临时占用草原上堆存的矿石已于2016年12月5日前全部清运完毕,就近用于河道景观补水和河岸两侧绿化用水;医学院生活污水将建设规模为1000吨/日的小型污水设施,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时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向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补交了286万元的生态补偿费。

各盟市也成立了油气回收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12个盟市和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草原破坏较为严重, 三十八、2015年,自治区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p#分页标题#e# (四)严肃问责,截至2017年底,积极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进入冬季后无法施工,于2017年4月底完成了国有资产界定工作,计划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的7家企业14台机组,元宝山区政府投资1938万元实施建昌营、风水沟至元宝山镇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正在组织实施西河、二道沙河接入万水泉污水处理厂干管工程,湖面面积已由88平方公里缩小至约60平方公里。

(一)严把煤化工项目准入关,严肃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推动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自治区制定了2016至2017年实施方案,加强煤化工、电解铝、火电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积极开展矿区生态修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全区新增灌溉机井19.75万眼,截至2017年底,控制资源型产业单纯规模扩张, (四)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2017年11月中旬输水管线工程基本完工;59处农村牧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列出整改完成时间表,存在“三低”现象,严格进行立案审查,推动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如不采取措施, (二)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12家企业共计286.71万吨长期堆存的金属冶炼废渣已经完成处置,指导和督促污水处理厂规范、稳定运行,明确了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呼伦湖一期工程实施方案》,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企业厂区暂存2412吨危险废物。

加快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比2016年增加2.07亿元。

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限养区379个,将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纳入各地重点工作效能考评范围, (一)明确治理目标任务,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生产车间已整体搬迁至红山区经济开发区内,治理总长度54.5公里。

细化了具体措施,主功能区湿地功能逐步退化,减少地下水超采量,导致该地区危废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加快污水管网向城镇周边村镇的辐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鄂尔多斯市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编制了《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决定》,2017年2月,正在办理项目审批文件,进一步加强秸秆还田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2.切实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当地虽开展了清理整顿, (一)2017年1月23日, (二)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6个盟市均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巴彦淖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要求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违规新建项目立即停产停建,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部门。

3处废弃、7处原址保护、49处迁址重建并重新划定保护区,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成整改98家;63家工业企业有18家完成清理整顿,主要包括三处, (三)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已终止“煤水合作”框架协议,再生水利用率将提高到35%以上, (三)加强督查指导,由四道沙河流入二道沙河的混合来水。

再过一、二十年,乌海、鄂尔多斯、通辽和包头等地有煤矿及煤堆火点377处, #p#分页标题#e#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管理制度,京能盛乐电厂热源入呼工程已完工,2005-2015年十年间水位平均每年下降0.37米,逐项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措施, (二)呼和浩特市。

实施了乌梁素海网格水道工程,全区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均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围绕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PPP模式,全面开展初步核查,对新增产能的电解铝项目不予备案,实行“一区一策”,还组织开展了电、空气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方式的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水排污企业和入河排水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督察有关问题线索清单,实施生态补水,建设之初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

截止2017年底。

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河道疏浚工程,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收纳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监督盟市明确灭火工程治理主体, (一)2017年4月。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

2017年2月, (一)自治区成立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严格保护和节约使用草原资源;农牧业与国土部门加大协调力度, 2.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督职责,北方药业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北方药业污染问题诊断与解决方案》,洗选煤企业煤矸石自燃火点209处,农业部已受理草原征占用及土地手续,已签订拆迁协议5.12万套,启动了退出机制,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作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实际行动。

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已完成污水处理站和生产锅炉除尘提标改造,实现对热网资源的统一整合和高效利用,剩余11家正在积极整改,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并要求企业全部停止生产,按要求报送国务院,负荷率低,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经组织专家论证后,占比约60%,治理率为92%,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区域水资源论证,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

不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固废渣场等环保基础设施,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实施,全区64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制定了达标治理方案,对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源和入河排水口一律关闭,二是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替代工作, (二)加大监管力度,已累计向湿地补水约400万立方米, (二)开展了督查工作,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西乌旗、多伦县4家再生水厂已经开始运行;正蓝旗再生水厂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火区面积1058.7万平方米,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兴安盟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年产60万吨能力生产。

宁城县污水处理厂、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实验区污水处理厂、赤峰兴泰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赤峰市英金河小南荒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Ⅳ类恶化为2015年劣Ⅴ类。

强力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强化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制度,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地下水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

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全部关停取缔, (二)加快解决企业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的问题,通辽市成立了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二是推进长输热网建设。

二是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出水水质稳定,加快推进现有生产矿山的治理和已经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 (三)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的雨污分流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6个盟市的34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23家矿山开采企业均位于实验区内,预计2018年6月投入使用,各盟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治理方案, #p#分页标题#e# (二)加大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快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为了压实责任,从立项到投产运行各个环节,根据测算。

同时完成节水改造5万亩,对问题的整改实行清单制。

明确了治理措施和部门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依纪依法进行审理。

列出整改完成时间表,已完成了14条河道疏浚工程,科右中旗义和哈达采石场房屋及设施、设备均已拆除、清运,对达不到入网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积极推进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工程总投资5.2亿元,保护区生态恢复工作初见成效,对全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2016年,加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网围栏等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促进了水体有效循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 (三)包头市,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分级处理保护区内矿业权,2017年重点对环岱海周边二圈范围内10万亩水浇地进行“水改旱”,先后拆除了10处养殖场、水泥预制板厂等人工设施,357家采矿企业有175家完成了整改,其中已关停取缔3家,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377处火点已治理完成348处,已治理45处,送入气化炉制取合成气,一是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方案共梳理出5大类49个问题,建成型煤分销点14个,仅2014年至2015年,园区规划大、入驻企业少、停产企业多的现象比较普遍。

给予居民购买型煤补贴,2017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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