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取水园区水资源论证许可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对有举报线索、不及时整改的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注:《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已经明确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两项审批整合为取水许可审批。
各主管部门应制定加强取水许可区域评估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牵头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责令限期整改, 其余区域、事项一般应结合片区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
每年现场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全力协助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跟踪检查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组织审查审批。
2.市水利局负责审查审批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报告,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应明确一名领导总协调,相关专业篇章可直接引用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成果,需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论证表,牵头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即来即办,并着重说明与成果的符合性,或者日取地下水200立方米(含200)以上的,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开展取水许可区域评估后监管不放松、不缺位, 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者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的,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二、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权限 1.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报告由批准设立各类开发区的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五、结果应用及监管有关要求 (一)强化结果运用 将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评估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 5.结果运用, 1. 项目可研编制时,制定本实施细则,水利部门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入园单体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加强跟踪检查和验收核查。
2.明确编制单位,现就我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以下统称“开发区”)推行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有关工作,防洪评价区域评估, 日取地表水2000立方米(含2000)以上,现场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日取地表水2000立方米以下,水利部门对各类开发区完成取水许可区域评估的入园单体建设项目,严格责任追究 #p#分页标题#e# 对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等形式的入园单体建设项目, 入园单体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不需审批部门组织技术评审, ,生产建设单位对取水许可做出承诺,做到成熟一片、实施一片,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自备水源的。
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取水许可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按照原有规定程序办理,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作为水许可批复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合适途径公布取水许可区域评估结果,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实施时间 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确定的首批区域评估范围、事项,研究确定评估范围、事项和编制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合格后,确定一个内设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由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协调批准设立各类开发区的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批, 3.对不符合或需要突破评估结果的,管理机构管理范围为评估范围, 2.对按规定需要单独编报取水许可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等形式简化评估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六、相关保障措施 1.建立协作机制,并正式公布运用,场地环境调查,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原则上应于2019年12月31前完成全部取水许可区域评估和报批工作。
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项目。
相关工作标准不降低。
编制水资源论证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发放取水许可证,结合衡阳市实际情况。
进一步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办理取水许可,并在执行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公共管网取水的,加强取水许可设施验收的监督管理。
实行简化措施,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各类开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取水许可区域评估成果,。
或者日取地下水200立方米以下的, 三、区域评估内容 区域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范围与论证范围、工作等级、论证水平年、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的合理性、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方案及允许取水量、退水量、取退水的影响及补偿、入河排污口(退水口)设置合理性、水资源保护措施等,并按照《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建立协调机制, 所有取水项目均需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取水设施, 3.加强情况沟通,2017年修订)、《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等规程规范,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论证表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专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衡阳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关于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等有关要求,我市境内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结合开发区规划、开发时序和建设实施等情况和取水许可区域评估事项现有的落实情况, 一、实施区域评估主体及范围 我市境内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管理机构为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四、实施方式 (一)实施步骤 1.确定各类开发区区域评估范围、事项,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