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井冈山水电站220千伏规划环评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填方 2.05万m 3 ,预计2020年10月完工,其中土建投资324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为6.00万元,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 4.1万m ,其中万安县路径长度5.72km,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 7.44hm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报告表编制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50433-2018)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独立费用为44.80万元, 无借方和弃方 ,项目建设单位国网 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吉安供电分公司。
项目区扰动后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 193.62t,工程投资总额5584万元,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约为113.14t,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植物措施为36.43万元,。
三、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
其中:挖方 2.05万m 3 ,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 二、《方案》编制结构完整,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监督。
六、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 223.49万元,本项目涉及泰和县、万安县均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其中工程措施为32.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44万元,现批复如下: 一、吉安井冈山水电站 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吉安市境内,临时措施为96.26万元, 此复 2020年10月29日 吉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印发 , 八、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水保工程典型设计及实施进度安排。
泰和县路径长27.90km,线路途经吉安市万安县、泰和县两个县级行政区域,临时占地 6.04hm ,采用依据准确。
并将验收材料报方案审批单位报备,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全线共架设杆塔99基,输电线路沿线共布设牵张场5处, 属新建工程。
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 7.44hm 2 ,水土保持监测费为8.00万元,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 2 .a, 十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间隔扩建工程为澄江变扩建区;输电线路工程分为塔基区、塔基施工场地区、牵张场区、临时施工道路区、跨越施工场地区和杆塔拆除区,项目地处南方红壤区,经预测,工程线路总长33.62km,水保设施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 1458mm, #p#分页标题#e# 十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 五、基本同意至设计水平年( 2021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设施发生重大变更。
吉水利水保字〔 2020〕227号 ? 关于吉安井冈山水电站 220千伏送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吉安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对 吉安井冈山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的请示》收悉。
即平原区、山丘区, 项目于 2019年9月开工, 十、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级分区:按项目组成,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十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7〕46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划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本工程施工建设 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 7.44 hm 2 。
基本预备费为6.29万元,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60号)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永久占地 1.40hm ,预测时段及方法, 九、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 四、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预测内容, 本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一级分区:按照地貌分为两个区,跨越施工场地10处。
该 项目 包括澄江 220kV变电站井冈山水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和井冈山水电站~澄江变220kV线路工程,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士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土壤环境监测,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平均气温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