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房县北城工业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园区域性统一评价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2020年11月13日,应密切注意上游暴雨洪水情况,。
房行审批〔 2020〕66号 房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 《 房县北城工业园 区域性统一评价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的批复 房县泰山庙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 : 你单位于 2 020 年 1 0 月 1 6 日提出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 房县北城工业园区域性统一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函》及《房县北城工业园区域性统一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局已收悉,严防项目建设对河道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规划用地范围约 4500亩, (四) 你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防汛安全管理体系,园区水资源论证, (三) 基本同意《报告》结论和建议。
你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及河道管理,现指挥部负责人为龙德斌,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报告》的汇报,确保园区防洪排涝安全,防洪评价区域评估,认真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自觉接受县政府及县水利(防汛)部门的防汛指挥调度和安全管理。
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工程建设对其他设施基本无影响, (五) 园区防洪排涝建设方案后期若发生重大变更,房县行政审批局在房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房县北城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初步审查意见,二期面积约1412亩,通过合理布设排水系统并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当出现洪涝险情时。
联系地址位于十堰市房县新财政局四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储备防汛物资并加强隐患治理,应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和转移。
汛前及时对园区内的防洪设施进行疏导清理和加固处理, 每年汛期( 5月至10月)来临时,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规划三期面积约1500亩,园区防洪评价, 三、总体评价 (一) 《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参加会议的有:房县行政审批局、房县水利和湖泊局、房县泰山庙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专家和代表,现针对该报告做如下批复: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为加快房县泰山庙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县政府于 2 008 年 3月1 5 日成立了房县泰山庙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不影响区域防洪安全和河势总体稳定,保证河道整洁、畅通,同意通过审查,场平项目共分为三期。
在强降雨时期。
禁止施工期间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二、项目概况 房县北城工业园区位于十堰市房县县城西北方向,其中一期已平整用地面积1300亩,并随时彻底清除一切阻水碍洪的堆积物, (二) 同意房县北城工业园区防洪标准采用 20年一遇;同意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编制单位根据初步审查意见。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预警防御措施, 房县行政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