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 应急预区域水资源论证案 荆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负责发布全市汛情旱情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以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派出医疗队,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尽可能控制险情,险情、灾情较重的。
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指挥长: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 荆门军分区司令员 市政府副市长 #p#分页标题#e# 成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市卫健委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市供销社主任、武警荆门支队支队长、市气象局局长、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荆门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荆门供电公司总经理、湖北移动通信集团荆门分公司总经理、中国联通荆门分公司总经理、中国铁塔荆门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荆门石油分公司经理、中国铁路武汉局襄阳工务段段长、中国铁路武汉局宜昌综合维修段段长、中国铁路武汉局襄州运营维修段段长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县、市区二级防指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负责干旱时城乡群众的应急送水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尽快恢复供水水源。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市防办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对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盗窃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和雨情信息。
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并将监测、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送防汛指挥机构,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分析事件的性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居民生活和生产受到影响。
及时发布通告,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 5.3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 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10-20%,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 (2)水库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抗旱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设备,找出差距,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按分管权限,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加强会商,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 荆门供电公司:保障抗洪、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以及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负责供电系统所属水电厂防洪安全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指导救助受灾群众,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各县(市、区)防指、市流域防指需要用兵时,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 #p#分页标题#e# (2)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在实施分蓄洪区调度运用时,采取应急措施,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工作,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 8.1.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渡口、码头船只的安全度汛,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应靠前指挥, (7)建设全市商情监测和抗旱信息管理系统,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先期处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区域水资源论证,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企业的防汛工作, 5.6 相关预案启动 出现水旱灾害后,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可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先人员后财产,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按分管权限,均具有权威性。
必要时实行水面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的要求,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控制并及时上报事态发展, (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闸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整险加固,并抄送市防办,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在24小时内派出市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实现各类防汛信息的快速查询,同时抓紧了解情况,为Ⅳ级应急响应 (1)荆门市汉江河段发生小洪水(皇庄或沙洋任一站点达设防水位,真正收到实效,组织安置受灾群众。
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严格实施应急限水,防抗救结合和城乡统筹,做好突发洪涝、水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负责水上采砂船防汛安全管理。
#p#分页标题#e# (1)当发生供水水质因洪水等因素影响城乡生活的较重污染事件时,发现存在防汛抗旱安全问题的。
督促市内工矿企业落实所属尾矿坝、尾砂坝、煤矿、拦挡坝及非煤矿场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组织或参与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急事急办,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7)汛前检查,对紧急转移群众做出决策,做好预测预报,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及时启动《荆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荆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荆门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应预案,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 3.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范围以及对人口、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为防汛决策提供支撑,应逐级上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和责任, 今后,重点险工险段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启动Ⅰ级响应,主要包括:江河湖库洪水、城乡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涵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由荆门军分区和武警荆门支队审核,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不服从市防指水库调度和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发电的水电站限制其上网,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团队落实防汛应急各项措施,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及省防指, (4)发生山洪灾害后,收集商情资料并编制土壤商情公报,依据市防指授权实施权限范围内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并监督指导全市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协商市水文局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水利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行业防汛抗旱水毁工程的修复;承担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向军队系统通报有关防汛情况,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3)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20-50年的洪水,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开展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组织新闻媒体发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新闻,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指,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应能满足抢险急需,市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程序,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如水库、河道、水电站、泵站等管理单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
负责防汛抗旱舆论引导, 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 4.1.3 市政府和市防指以及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出现缺水现象, 9.3.3 演练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款专用,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重点堤防决口、涵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指,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实行市委常委负责制,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及时全网发布防汛抗旱预警信息,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 5.5.7供水水质被侵害。
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 7.8 奖励与责任追究 汛期过后,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
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渍涝灾害信息, 5 应急处置 5.1 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后,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及时赶赴现场,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巡坝查险,实现市防指对其实时视频监视。
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新闻单位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2)中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5-20年的洪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不得贻误防汛抗旱工作。
市防指应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抄送市防指有关部门,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由有审批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审定执行,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布Ⅰ、Ⅱ、Ⅲ、Ⅳ级预警。
5.5.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对江河湖库、人工水道和分蓄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 (1)组织检查 各级防指应当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防洪抗旱工程安全、防洪抗旱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分级检查制度,统一指挥,大中型水库或重点小㈠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第一时间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堤防及水库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并呈发展趋势时。
提出防旱抗旱的具体措施,紧急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慈善总会按规定负责受灾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实现快速转移, 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紧急动员部署,负责指挥汉北河荆门段防汛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水库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分级分部门负责,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
以便随时联系、掌握情况和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由当地防汛行政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应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进一步把工作做好,应急响应结束后, (2)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汛抗旱规划的编制及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事发地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
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在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市防指上报初步情况,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军民结合,协调水文、气象机构根据水文、气象监测站网分布情况,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按堤防管理权限,检查组织形式可分级、分部门、分单位进行,强化宣传报道,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迅速处置险情。
做好动员工作,做好防灾救灾的测绘保障工作,检查的目的是促进隐患和问题得以排除和解决,应建立健全测报站网,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如同时发生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相关事件时。
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为Ⅰ级响应 (1)荆门市汉江河段发生特大洪水(参考主要站点达保证水位); (2)荆门市一、二、三级堤防发生溃口(含涵闸、泵站垮塌); (3)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4)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和特大型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 (5)多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 (6)荆门城区发生特大暴雨,通知群众快速撤离,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发布;有关的气象信息由气象主管部门发布;涉及军队和武警的,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发生严重旱情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同时采取措施,若导致人员伤亡,申请调配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按照市防办的具体安排、分管权限和预案,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 (5)成员单位可结合行业应急保障工作需要每年编制预算并列入财政预算。
8.1.4在紧急情况下,掌握情况,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
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务防洪安全要求,共同确定信息共享监测站点并统一有关技术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并将其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严重干旱,保障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水旱灾害信息传递及时,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分蓄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 3.2.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设防水位及以上洪水时, (2)相关县(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预警,由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发布应急响应行动信息,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特别重大、重大事件信息必须在事发3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防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2)开展自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市防办加强值班, (5)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地等安全工作,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
确保专款专用,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报上级防指审批,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归口处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并在第一时间启动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
加强观测。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尽快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原则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办理,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组织到位,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实现适时制定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凡经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 (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尤其严重缺水城市。
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水上救援队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并报本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考核严格, 7.1.2民政部门按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防汛抗旱应急除险和遭受水旱灾害水利工程的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等,紧急防汛期间,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山洪灾害预警等系统,在有堤防防护的地区做好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涵闸和交通闸口的准备;对在建水利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重要信息应第一时间上报, 3.2 预防预警信息 3.2.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和水雨情的监测和预报,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 (3)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
保证防汛指挥调度联络畅通;根据市防指部署,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10)利用现代通信和计算机技术(如GPS、GIS、RS、北斗卫星系统)建立现代化防汛指挥体系,及时会商,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3)市防指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堤坝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应根据变化的情况,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保证本单位有效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是各级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市防指应及时向荆门军分区补办相关手续。
加强江河湖库及山洪灾害区域排查,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应在1个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基本情况报市防指。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3.4 修订 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9)日常管理。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 导自然替补,分析事件性质、原因和危害,局部服从全局。
应在做好抢险各项准备的同时,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带领工作专班分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8.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p#分页标题#e#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补充供水水源。
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7.1.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 3.3.4 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市防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防汛计算机网络设备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3.4.3 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尽力将水质污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办负责同志审批后,则由市防指向省防指请求物资支援,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数量及分布、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紧急防汛期。
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
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可能满足生产用水, 视旱情变化,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因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向市防指申请,搞好协调、督导和重点工程调度。
加强值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确定辖区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 5.5 不同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5.5.1 江河湖库洪水 (1)当江河湖库水位超过设防水位、汛限水位之时,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 #p#分页标题#e#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防止或处置水旱灾害衍生事件,掌握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作物种子的供应。
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 (4)建立完善汉北河、汉江及一级支流实时洪水预报系统,协调联动,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应按要求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统一调动, 大型城市:指常居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p#分页标题#e# ④市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 (1)小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 8 应急保障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依法行使权力,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督导A级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出现水旱灾害后,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8)风险排查, 5.5.6 供水危机。
市防指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统一的情报预报,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4 预警支持系统 3.4.1 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
(5)成立漳河水库三干渠防汛抗旱指挥部,切实做好救灾理赔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指挥荆门城区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8.1.5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主动应对大洪水,预警的条件与应急响应的条件相对应。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由市防办提出Ⅰ级响应行动建议,同时, 8.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分蓄洪区分洪时。
#p#分页标题#e# 市级重点防洪工程责任领导及重点流域和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及成员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重要的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
市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协助有关部门执行分洪爆破等重大防汛抗旱措施的任务,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2.1.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规划、专项预案编制;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综合预警,分工负责,加强宣传,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
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7.4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加强旱情监测,团结协作,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抗旱会商,视抗旱需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以及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市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队。
协商军分区向省防指、省军区提出申请,市防办主任主持会商,组织强化防守巡查, 荆门石油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旱燃料的供应,启动泵站抢排,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降雨期间。
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 ②物资调拨程序,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加强水旱灾害管理,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全面掌握抗灾情况。
4.4 Ⅲ级响应 4.4.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
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负责通信保障应急管理及通信行业的协调监督,并根据市防指要求,首先调用抗洪抢险地点附近的县(市、区)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
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8.2.6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防指指定防汛成员责任部门负责按计划储备草袋、编织袋、石料、柴油发电机、移动照明系统、管涌抢护围井、冲锋舟、防汛快艇和土工布等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各级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有关基础设施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限时整改, 2.4 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市、区)以及乡镇政府、街办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在非常抗旱期,低于警戒水位); (2)荆门市汉江河段及辖区主要河流堤防出现险情; (3)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发生中小洪水(参考主要站点水位达设防。
组织指挥驻市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营救受困人员、转移物资及执行爆破等任务,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调车辆、物资、人员等,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防洪调度主要包括:调节水库拦洪错峰, 3 预防预警机制3.1 监测与检(巡)查 3.1.1灾害监测 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扬或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根据预案,市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令等及时准确传递。
7.3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抗旱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 7.6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6.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
③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对防汛抗旱中的水情、雨情、工情、灾情、防汛抗旱行动等实时信息进行管理和发布,按分管权限上报,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防汛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抗旱职责,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抗旱服务组织体系由省抗旱服务总站、市抗旱服务中心站、县(市、区)抗旱服务站(队)、乡镇街办抗旱服务分站(队)四级组成,负责指挥漳河水库三干渠灌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
并按管辖权限报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审批,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事发地防汛抗旱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协同水质检测部门,抗御旱灾减少损失,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专家咨询意见,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研究部署抗旱工作,置换水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 ②抗洪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包括地方组建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3)建立水文综合数据库、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
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必要时提请市防办以市防指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p#分页标题#e#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 5.7 应急结束 (1)当水旱灾害趋势减缓。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
制定本预案, 大涝灾:区域受涝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力争避免水质污染影响生活,尽可能利用雨洪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 8.2.8资金保障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调集资源和力量。
报市防指,控制洪水影响范围, 一般涝灾:区域受涝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分部门检查:主要是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自查,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合理配置。
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气象部门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及时补充到位, (2)相关县(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跟踪评价,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市防指和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并同时上报。
动员全社会力量,根据市防指提出的防汛抗旱资金分配意见,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
总结经验,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4)防汛抗旱信息由县级以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发布。
负责组织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生城市内涝灾害; (7)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 (8)按照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协调市外媒体记者的采访报道, 3.1.2防汛检查 防汛检查贯穿于整个防汛期, 算好水帐,及时准确提供灾害实时信息、预测预报成果及灾害监测资料,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应制定工程抢险方案,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减缓防洪压力,并向省防指报告,并坐镇指挥,恢复功能,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 (11)建立洪旱灾预测及后评估系统,协助做好维护灾区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负责指挥汉江荆门段防汛工作,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p#分页标题#e# 发生重大灾情时,发生城市内涝灾害; (7)按照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建设市、县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
如水利、水文、气象、自然、应急、交通、建设、通信、电力等部门,按分级管理的权限上报, (5)建立主要江河、各大中型水库防洪联合调度系统,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在旱区组织群众性的抗旱队,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按轻重缓急分别处理,保证本系统有效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 7.5 分蓄洪区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蓄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低于警戒);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一般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5)多个乡镇发生一般洪涝和小型滑坡、泥石流灾害; (6)多个乡镇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7)按照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要根据本部门的工程特点组织本系统内防汛检查,协调发布预报警报,积极配合受灾地区人民政府。
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做出正确的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使供水量和水质处于正常状态,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
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抗洪抢险队伍支援,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由本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灾情通报, 4.2 Ⅰ级响应 4.2.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湖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
2.3 市级重点防洪工程及重点流域和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 (1)市级重点防洪工程 漳河水库、高关水库、惠亭山水库、钟祥汉江左岸、钟祥汉江右岸、汉江沙洋堤防、长湖、汉北河(荆门段)、石门水库、温峡水库、黄坡水库,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相关县(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各项防汛抗旱资金, 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应急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由市防指与武警荆门支队联系,应逐级上报。
并及时传达贯彻, 6 信息处理和发布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指出努力方向,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及荆门市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荆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先节水、后调水。
及时通知水质污染范围内的群众,增强全民防汛抗灾意识, 3.2.3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
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的抗旱服务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市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对灾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提高预报水平,搞好调水冲污,应急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视情况及时减少排水量或停止排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3)当江河发生洪水、内垸渍涝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旱情,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 9.2.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
并及时予以处理,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1)建立完善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中心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防汛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处理,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
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开展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开展风险分析。
3.3.6 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应快速、准确、翔实。
突出重点,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按规定通过本地新闻网站、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 2.5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有防汛任务的非水工程项目法人和企事业单位, 3.3 预防预警行动 3.3.1 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由市防指指定发言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研究措施,要详细认真开展自查,实行公众参与,强化相应工作措施,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
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分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程序, ③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研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紧急时刻,特事特办。
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同时将影响防洪抗旱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上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灾救灾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办理相关手续,市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程序,承担水旱灾情信息的统计发布;承担防汛抗旱物资、资金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防洪安全的在建工程的管理,组织指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 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洪指挥机构报请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1)特大干旱,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视抗旱工作需要,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自然、气象、水利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 ②县(市、区)级储备, (6)通信保障,市防办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必要时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直接调度,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 3.3.2 江河湖库洪水预警 (1)当江河湖库即将出现洪水时,妥善安置灾区群众,适时向社会通报信息,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申请调动部队或武警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立即向可能受灾的相关地区防指和当地驻军通报;灾害发生后会同气象、水文等部门对重大水旱灾害趋势作出评估。
(2)洪涝灾害发生后, (4)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分蓄洪条件时, (3)山洪灾害易发区, 武警荆门支队:根据汛情需要,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为Ⅲ级应急响应 (1)荆门市汉江河段发生中洪水(皇庄或沙洋任一站点达警戒水位); (2)荆门市一、二、三级堤防发生较大险情或其它分蓄洪垸堤发生重大险情; (3)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发生大洪水(参考主要站点水位达警戒);辖区内主要河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多个乡镇发生洪涝和中型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 (6)多个乡镇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 (7)按照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
负责按防汛抗旱要求实施电力调度。
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
平战结合,汉江及主要河流堤段、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防指,以应急需;易旱地区应储备抗旱所需器材,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7)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指导救助受灾群众,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武汉局襄阳工务段和市供销社等成员单位,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2)汛期或旱季,确保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递至市防指和省防总。
#p#分页标题#e# 8.3.3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强化巡查布防措施,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
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负责做好抗洪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等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5-10%,根据本地抗洪抗旱的需要和具体情况,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按公文处理程序立即办理, 3.4.4 抗旱预案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市防指下设办公室,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2)一旦发现由洪水等因素引发水质影响城乡生活的较重污染事件时,统筹调度,迅速上报,高效处置,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进岗到位,加强协调和督导,市防指负责县(市、区)和大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乡(镇)防汛负责人、中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开启节制闸泄洪,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收集动态灾情。
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可依法行使职权,由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要按照规程。
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抄送有关部门。
(6)建立市、县、乡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建立无线移动视频会商系统。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和供应,根据不同防汛阶段和重点开展检查,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并根据需要, 3.3.7 供水危机预警 #p#分页标题#e#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 9.3.6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2 预案管理 9.2.1 宣传教育 #p#分页标题#e#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防汛抗旱宣传教育。
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组织指挥各县(市、区)人武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旱救灾任务, 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为21-40%,由市防指负责组织,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 4.3 Ⅱ级响应 4.3.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 (2)相关县(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当发生大的渍涝灾害时, 3.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 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 (5)在江河、湖泊水情达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
①市级储备,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科学调度,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汛期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 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制订防汛应急预案,从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负责发布全市洪水、枯水水情预警,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门爆破准备,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水文、气象、自然、水利等部门应密切联系。
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自然资源、气象、水文、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 8.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 分单位检查:有承担防汛任务单位要进行自查,各级水文、气象部门应做好洪水及降雨预报工作,并及时续报,按照分管权限, 8.2.5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按程序报批后,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
水文要素: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等, (4)轻度干旱。
应做到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其他分蓄洪区的分洪运用补偿按相关规定执行, 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2)堤防决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 ③群众自筹,则统一调派专家参加会商,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城市、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县(市、区)储备的防汛物资,快速反应。
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报,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辖区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江河湖库水情和洪水预报。
#p#分页标题#e# (2)当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和湖泊局,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重要中小流域以及荆门城区等重要区域、乡镇街办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根据现场情况。
市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4.3.2 Ⅱ级响应行动 由市防办提出Ⅱ级响应行动建议。
应按照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旱情监测,坐镇指挥,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分蓄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市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程序,信息共享,都有保护防汛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若条件允许情况下。
部队可以边行动边报告,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视抗旱需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市防指,延长有效预见期, (3)工程准备,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同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荆门军分区和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 (6)信息发布可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散发新闻稿等方式,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报同级党委宣传部, (2)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将其处置结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应尽快组织修复,及时发现问题,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以抗旱减灾为宗旨, 7.6.2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办负责人带班,对传染源和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4)特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30%以上,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同时向上级防指、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 8.3 技术保障 8.3.1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应急、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与机构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协商工作机制,遇旱情急剧变化时应及时加报,市防指不定期在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先田后湖、分区分级、等高截流、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 (3)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命令运用分蓄洪区时,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如需转移时。
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荆门军分区相关责任领导作出通报,。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
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深入灾区一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市防指发布汛情、旱情通报,搞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尽快排水入江, (3)中度干旱,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相互配合,市交通运输局为防汛抗旱物资提供运输保障,为抗洪(旱)抢险救灾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按权限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转移险区群众, 3.3.5 分蓄洪区预警 (1)分蓄洪区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分蓄洪区管理单位应拟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市、县、乡及水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和重点防洪工程、重要水情监视点图象监视系统;建立完善集洪涝旱灾害信息发布、水雨情信息发布、洪水预报、河道洪水演进、灾害评估为一体的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平台,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发现薄弱环节,媒体应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并对转移的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对防汛通信专网、分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和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基本生活,主动对口落实任务, 8.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 9 附则9.1 名词术语解释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兼顾一般,市防指根据申请研究决定用兵时。
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普及防汛抗旱知识,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湖库洪水的发展趋势, (3)当江河湖库洪水位继续上涨,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气象部门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
可依据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来选择,采取国家、省级、地方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 8.2.3供电保障 市发改委、荆门市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公司,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强行拆除, 8.3.2建设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防汛通信预警系统,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所在地政府应为参加抗洪抢险的部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物质保障。
(4)成立汉北河(荆门段)防汛指挥部,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
抓好重点工程调度, 中国铁路武汉局襄阳工务段、宜昌综合维修段、襄州运营维修段:负责铁路防汛工作, (2)成立市汉江防汛指挥部。
提出改进建议。
指导、推动、督促全市县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编制实施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规划、专项预案;负责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的批复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综合预警。
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 3.3.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并得到有效控制时, 7.7 保险理赔 各保险机构成立应急工作组, (2)物资调拨 ①物资调拨原则。
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密布防。
兼顾生态用水需求,区域水土保持方案, 8.2.9社会动员保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防汛抗旱应急除险以及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增加值班人员, 8.1.7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
并负责中心城区的防洪排涝管理工作,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省防指批准下达命令实施分洪。
5.2 抢险救灾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盗窃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2)遭到水毁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
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5-10%,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应确定信号发送员,市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受洪水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应当储备一定的防汛抢险物料。
承担水旱灾情信息的统计发布;负责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和调配建议;组织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或参与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评估、发布和整改,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指导救助受灾群众,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为防洪决策提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为下游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物料储备,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10-20%,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见附件2,则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物资支援,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发生重大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堤防溃口抢险方案, (2)当江河湖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设计洪水位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湖北省抗旱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 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30%以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
并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 9.3.5 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召集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专家进行评审, 2.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统筹调配人员和物资。
核实后及时再报,对所管辖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进行防汛自查,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重要站点水位应在30分钟内报市防指、省防指,以防为主,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各种媒体应及时刊播信息并标明发布机构名称和时间,当发生水旱灾害时,水利、自然资源、水文、气象、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4 社会力量动员 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 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 (3)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市防办负责人带班,必要时,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 4.1.2 进入汛期、旱期, 7.1救灾#p#分页标题#e# 7.1.1发生重大灾情时,并将执行情况反馈市防指,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3.1.3工程巡查 水库、堤防和其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制度,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防办。
(9)建立防汛抗旱物资及抢险、抗旱队伍信息管理系统。
优化配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防指,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市防汛抗旱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部门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枯水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
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级抗旱服务组织指导,各级堤防、泵闸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Ⅱ级响应 (1)荆门市汉江河段发生较大洪水(主要参考站点全线超警戒水位, 8.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8.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者容易出险的工程设施,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或赴发生工程险情的现场指导抢险。
较大涝灾:区域受涝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1%-50%,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按照规程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向军队系统上级单位申请对我市抢险救灾给予有关支援。
个别接近保证水位); (2)荆门市一、二、三级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或分蓄洪垸堤发生溃口; (3)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发生特大洪水(参考主要站点水位达保证); (4)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垮坝; (5)多个乡镇发生严重洪涝和大型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 (6)县(市、区)城区发生特大暴雨。
市民政局:负责按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③调动抗洪抢险队伍程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抗洪抢险队伍,可提高标准重建, (3)成立荆门城区防汛指挥部,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分类指导,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强化措施,随后补报详情。
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汛期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属一般性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一时难以处理,市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提供应急抢险、救灾解困的航空运输保障,负责提供防汛抗旱救灾所需的基础测绘资料和技术支持,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消除和控制风险,可申请动用军队、武警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和突击抢险, 7.2 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加强值班,强化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及时控制险情,先地表、后地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组织抢险救灾需武警参加时,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加强对天气、台风、洪水、干旱、山洪灾害等监测、预测工作, 特大涝灾:区域受涝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80%以上,应采取防护措施;当现场受到污染,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p#分页标题#e# (4)预案编制,由其负责协调,根据不同干旱等级, 荆门军分区:根据汛情、旱情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核实。
提出相应对策。
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在紧急防汛期,用于防汛抗旱应急除险、防洪工程、抗旱工程、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水毁修复,要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专群结合,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凡领导作出批示的应专题研究、落实、解决,有关地区应坚决贯彻执行,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防洪抗旱体系建设与水毁工程修复所需基建资金的筹集,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它紧急措施;必要时,主动及时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应立即报告市政府, 7 后期处置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设施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加强值班,一旦发生旱情,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市防指,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逐级上报旱情,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20-30%。
(8)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专家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 出现水旱灾害后,相关县(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各级防汛抗旱机构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通信行业协调工作,保障荆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
2.1.1 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 4.5 Ⅳ级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8.1.6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视抗旱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及时发现问题。
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20-30%,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巡堤巡坝查险,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 市级重点防洪工程及重点流域和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 2.4 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 2.5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监测与检(巡)查 3.2 预防预警信息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Ⅰ级响应 4.3 Ⅱ级响应 4.4 Ⅲ级响应 4.5 Ⅳ级响应 5 应急处置 5.1 指挥和调度 5.2 抢险救灾 5.3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4 社会力量动员 5.5 不同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5.6 相关预案启动 5.7 应急结束 6 信息处理和发布 7 后期处置 7.1 救灾 7.2 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7.3 水毁工程修复 7.4 灾后重建 7.5 分蓄洪区补偿 7.6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7 保险理赔 7.8 奖励与责任追究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8.3 技术保障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管理 10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负责河道禁航保障;特别急需时, 5.5.5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 (4)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市防办接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命令、决定、决议、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后,提高预报精度,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提供商情分析、预测、预报服务,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进行抗旱工作动员部署。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报, 3.2.5 供水水质信息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辖区内江河湖库供水水质,其工程运行情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保证抢险现场和其它特定场合的防汛会商和指挥调度;重点工程、重要河段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货运车皮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制订安全转移方案,防汛抗旱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洪抗旱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保证灾民有粮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
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实现信息共享,对未经审批并影响防洪的项目,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5.5.4 堤防决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中国电信荆门分公司、湖北移动通信集团荆门分公司、中国联通荆门分公司、中国铁塔荆门市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期间通信设施的安全,市经信局和荆门供电公司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 (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并加强协调和管理,特事特办,组织协调较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江河湖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
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分管副指挥长,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用多种手段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
以及指导防汛抗旱救灾等。
分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按省防指调度指令做好分蓄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加强领导, (2)分蓄洪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 (3)市防办接到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后,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加强现有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管理维护,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增加值班人员,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警民结合,充分运用泵站提排和涵闸自排, 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指导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由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要明确责任,并将情况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 应急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采取措施,市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 县(市、区)级重点流域和区域、重要水工程视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针对重大突发事件。
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在防汛抗旱关键时期,由现场抢险指挥部研究提出。
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防汛抗洪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水旱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将出现的最高水位和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降雨趋势等情况。
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处理好田湖关系,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必要时。
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 (4)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4.4.2 Ⅲ级响应行动 #p#分页标题#e# (1)由市防办提出Ⅲ级响应行动建议,召开市防指全体成员会议,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加派工作组分赴抗灾一线,启用分洪河道、分蓄洪区行蓄洪水,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坚持安全第一,通过媒体宣布结束响应程序或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
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 (3)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荆门军分区领导和市防指成员应率领专家组或工作组到相关责任区域驻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确保信息畅通。
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主要包括:组织分蓄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并报指挥部备案,组织调配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迅速采取处置措施。
密切注视旱情发展,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维修、租赁、销售抗旱机具和物资。
建立灾后总结反思机制,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做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监测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铁路部门的桥涵等工程管理单位, 10 附件 附件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的通知》荆汛﹝2020﹞1号 。
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雨情、水情应分别在1小时内报市防指, 5.5.2 渍涝灾害 (1)当发生一般渍涝灾害时,指导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由市防办提出Ⅳ级响应行动建议。
重点是汛前检查。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各种媒体、各有关单位,指导工作,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