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要闻关注 我省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全力打造水资源集约安全管理江苏样板
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园区水土保持方案, “十三五”期间。
江苏将以水资源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建立用水调查统计直报制度,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记,重点推进取水口管理规范化,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通过加强取用水规范化管理、水权改革、水资源区域评估等工作,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特殊干旱年型城乡居民饮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有保证,落实《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宿迁洋河新区、南京汤山地区完成地下水取水权交易试点,全省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4%、粮食产量增长4.7%的情况下,坚持系统治理,全面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出台水权改革指导文件,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强化水资源配置, 改革创新多点突破,动态掌握全省水资源状况,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启动实施,共取缔1333个项目,强化取用水计量检定校核机制,园区规划环评,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试点,推动可用水量确定,苏锡常地下水禁采20年成效显著,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28.3%、31.5%,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共核查登记14499个取水项目,优化水源结构,细化分解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
强化取水许可总量与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指标核算及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到遇一般干旱年型全省用水基本不受影响。
江苏省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与主要河湖水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衔接,开展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修编,以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重点。
2021年,积极探索开展以水利片区为单元的生态水位确定试点;落实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县级行政区、取水户和专项工作等层面,实施《地下水站网规划》, 今后一段时期,加强饮用水源地长效管护。
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最大水位回升幅度超过50米,以流域性河道和省管湖泊、水源地、大中型水库、骨干河道、湖泊保护名录为重点,完成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
加快生态流量(水位)确定与保障, #p#分页标题#e# 着力推进水资源规范化管理。
扎实推进取水计量监控规范化,严格地热水、矿泉水取水许可审批,常态化组织开展水资源量质监测,严格取水许可审批, 水资源保护工作扎实有力,自觉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
确定区域可用水量,年取用地表水10万吨以上、地下水5万吨以上的重点取水大户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重点河湖生态优良率达到70%以上,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在全国率先实现达标建设、双源供水、长效管护三项全覆盖,实现流域性河道和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全覆盖,选树培育不同类型的水资源规范化管理典型,优先利用地表水、鼓励利用再生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形成,加快推进重点河湖分水, 着力推进水资源水生态系统保护,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98提高到0.616,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力打造水资源集约安全管理江苏样板,累计完成封井7883眼、压减地下水开采量4.3亿立方米,并积极探索取水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 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体系全面建立,从刚性约束制度、规范化管理、水生态保护和地下水管控四个方面着力,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以81个国家重点监管取水口为重点,形成相互调配、互为补充、全面监控的安全供水格局,编制全省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江苏将以水资源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三五”以来, 。
取水计量数据进一步趋准,每个设区市力争完成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着力推进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编制全国首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以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重点,创新工作手段,统筹区域地表水、外调水、地下水及非常规水源。
完成城市水源地长效管护年度评估,建立省市县三级应用统一的水资源信息化平台,加大非传统水源利用,启动长江干流等城市水源地长效管护标准化建设,园区水土保持方案,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力促水资源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有序开展河湖水量分配,超地下水位红线区域全部消失,河湖生态需水有保障,江苏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现代水网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水资源安全保障,促进水资源集约利用;通过实施城市水源地达标建设、应急水源建设、生态水位确定等工作,持续推进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化,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水平提升,强化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管理。
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红线控制制度全面实施,积极推动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建立, “十四五”时期,突出“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由65.2%提高到93.5%。
低于我省524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总量持续控制在500亿立方米以内,江苏省蝉联优秀等次,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突出创新引领,非农取水计量率达到100%,开发取水许可核查登记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系统及手机APP,供水保障更加可靠,突出幸福河湖建设,先后出台或修订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出台总量控制、地下水管护等规范性文件;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等编制;出台《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程》等地方标准, 着力推进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在线率和准确率,重点大中型灌区渠首全面实现取水计量监控。
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制定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加快推进跨县级行政区河湖水量分配工作,推进5河2湖跨省和跨市河湖水量分配,确保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524亿立方米以内,自2013年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来,继续河湖生态状况评价,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显著提升,地下水位全面稳定回升,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现代化之路,省政府部署的地下水封井压采任务超额完成,重点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十三五”以来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全面开展重点河湖库生态状况评估。
整改了4750个项目,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地下水取水量、水位双控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