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应该如何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不仅是对生产建设活动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进行预防和治理的关键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具体分析如下:
明确目标责任
确立防治目标: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结合《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具体目标。这些目标可能包括减少水土流失量、提高水土保持功能等。
明确防治责任:生产建设单位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全过程加强水土保持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进行方案编制
方案类型选择:根据项目的具体规模和影响,选择合适的水土保持方案类型。对于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但不足5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但不足5万立方米的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方案内容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应涵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实行分级审批
分级审批制度: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重大或特定项目由水利部或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开展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应由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机构开展,并且评审机构不得向生产建设单位、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注重方案实施
实施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这包括建立水土保持专项设计、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签订施工合同以及监测和防治水土流失等要求。
设立监督检查
监管机制: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检查,确保方案得到严格执行。对于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依法进行处理。
编制补充方案
方案变更:当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影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或增加挖填土石方总量等情况下,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关注方案时效
方案有效期: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三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水土保持方案应紧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政策,明确防治目标和责任,合理编制方案,严格实行分级审批,开展技术评审,注重方案实施与监督检查,及时编制补充方案,强化法律责任,并随着时代发展持续改进方案。通过这些步骤,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