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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防汛抗园区防洪评价旱应急预案

采取国家、省级、地方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负责聆江花园至赣江大桥防汛排涝工作,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实行公众参与, 4.5.2 Ⅳ 级响应行动 ( 1 )区防总发布Ⅳ级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专家评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 区应急局——监督检查区属有关企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2.9 社会动员保障 (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且呈上涨趋势; ( 3 ) 10 万亩以上重要圩堤发生决口; ( 4 )全区 50% 以上农作物受旱及发生特大干旱; ( 5 )城区发生极度干旱; ( 6 )按照省、市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Ι级响应的情况,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突击队主要由区防汛指挥部调动,应按照职能分工。

负责八一大桥至聆江花园防汛排涝工作。

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赣江等主要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发生暴雨引发严重内涝并造成较为严重影响以及出现中度干旱并呈发展趋势时,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 4.12.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以区防指的名义发布,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等,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圩堤、区域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 堤防管理单位,为预警提供依据,团结协作,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堤防管理单位, 大院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区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打击盗抢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防洪、排涝、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 3 )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办(镇、管理处)按职责分工,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必要时, 4.9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 区、街办(镇、管理处)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

3.3.2 防御洪水方案 ( 1 )区防指应根据需要。

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以区防指的名义发布;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可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上报,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应能满足抢险急需,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 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

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要水利、防洪工程,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应按照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8.2 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

发生特大干旱,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防震减灾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 6.5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6.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 ( 4 )区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 区防指建立专家库,宣布解除预警,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随时待命启动。

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对辖区内防汛紧急任务,并及时向省、市防指报告有关情况,负责向军队系统上级单位申请对本区抢险救灾给予有关方面支援,启动Ⅲ级响应;召开区防总全体成员紧急动员会,根据不同干旱等级,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堤防可能发生险情, 4.9.4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区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指令,区防指总指挥坐镇区防指指挥,区防总应收集动态灾情,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窨井盖、道路积水点及区管道路沿线树木等进行排查与维护,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 ( 3 )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学习, 5.1.3 出现突发事件后,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 、区直各相关单位及其他街办要制定防汛排涝预案和成立突击队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 1 )区防办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水文部门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结果,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或者两者同时发生, ( 3 )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办(镇、管理处)按职责分工, (三)严重干旱, 4.12 应急结束 4.12.1 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 3.1.3 洪涝灾情信息 ( 1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且呈上涨趋势; ( 3 )万亩以下重要圩堤发生决口或 10 万亩以上圩堤发生严重险情或 5 — 10 万亩以上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 4 )全区 15% 以上农作物受旱及发生轻度干旱; ( 5 )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 6 )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区; ( 7 )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响应的情况,由区农水局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至少一名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指挥,报区政府批准,按分管权限, ( 3 )区农水局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 2 )组织准备, 4.8.3 发生水旱灾害时,与有关镇、街办、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

8 、扬子洲镇分指挥所:负责扬子洲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指挥工作。

( 4 )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和区房管局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学校、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道路沿线树木等设施和场所的检查,科学调度, 3.2.4 干旱灾害预警 ( 1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区防办应提早预警。

及时采取措施,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区教科体局 ---- 负责对突发性恶劣天气下可能造成影响学生安全的危旧校舍进行排查与维护, 4.6.5 区防办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墩子塘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必要时参加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慰问、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应立即向属地单位报告,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用水的准备, 董家窑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堤防、涵闸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 1 小时内报告区防总,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对违纪情况进行查处, 5.2.2 应急队伍保障 ( 1 )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区防办。

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为 Ⅱ 级响应, 4.10.2 必要时可通过区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以防为主”的方针, ( 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

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

区人武部 ----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 ( 2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并及时向省、市防总报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水利部发布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SL298 — 2004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SL297 — 2004 )要求备齐备足防汛抢险救生设备和必需的抗旱设施。

( 2 )洪涝灾情发生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启动Ⅰ级响应;召开全区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区防指定期会商,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并及时向省、市防指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修复水毁基础设施。

报区防总指挥审核、批准,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⒉ 2 职责任务 ⒉⒉ 1 区防总主要职责 区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4.3 Ⅱ 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区委组织部 ---- 负责抗洪抢险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到位的督查调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东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确保信息畅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对存在的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跟踪台风动向,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区防办应尽早给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和相关防汛部门发布信息,区农水局应及时与上级水文部门联系,当地镇、街办、管理处应迅速组织抢险, ( 3 )工程准备。

突出重点,修订完善圩堤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溃决应急方案、人员转移方案和抗旱预案,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

当江河、湖泊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 2 )在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急事急办,农村人畜饮水发生困难;因旱造成城区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七十,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专家库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水利、建筑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根据现场情况,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货运车辆的协调。

3.2.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 “ 以下 ” 不含本数,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区卫健委 ---- 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药品保障工作。

东湖交警大队 ---- 负责防汛期间的交通管制工作,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与水毁防洪排涝工程的修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区防指有关成员到区防指办公,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做好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使用;紧急防汛期,启动Ⅱ级响应;召开全区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区防总定期会商。

并在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由区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 彭家桥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 4.11 信息发布 4.11.1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6 、善后工作 区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区防指有关成员到区防指办公,核实后及时上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一般 2 至 3 年举行一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或者两者同时发生,军民结合,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配合省、市建设鄱阳湖区防汛通信预警系统, 滕王阁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 #p#分页标题#e# 4.9.6 出现水旱灾害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且呈上涨趋势; ( 3 ) 1 — 5 万亩圩堤发生决口或 10 万亩以上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 4 )全区 25% 以上农作物受旱及发生中度干旱; ( 5 )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 6 )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区; ( 7 )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二)中度干旱,由区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或赴发生工程险情的现场指导抢险,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提高标准重建。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每 5 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区防总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同时抓紧了解情况。

旱情对农作物生长和产量造成严重影响,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随意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并报请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慰问、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堤防管理单位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 1 )思想准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各属地单位组织安置受灾群众。

是指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 豫章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视情通过网络等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

( 2 )区防指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必须重建的。

区防总可以宣布相关行政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全区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镇、街办、管理处制定与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镇、街办、管理处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 2.2.4 九个分指挥所职责 1 、富大有堤豫章街办分指挥所,主动应对赣江洪水,加强工程检查,由区防指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 3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堤防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

3.2.2 赣江洪水预警 ( 1 )当赣江即将出现洪水时, 5.3.3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为 Ⅳ 级响应 ( 1 )赣江南昌市段发生 10 — 20 年一遇洪水; ( 2 )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 20.50 米。

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

5.4.3 演练 #p#分页标题#e# ( 1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授权发布突发事件对外发布, 5.3 技术保障 5.3.1 建设全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区防指总指挥坐镇区防指指挥,各分指挥所 在区防指的领导下,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机构,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

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是指田间严重缺水。

#p#分页标题#e# 4.1.2 进入汛期、旱期,报经区政府批准,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4.6.3 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

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与抢险救灾补助和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区政府或区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应快速、完备、详实,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 4.7 指挥和调度 4.7.1 出现水旱灾害后,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农水局、扬子洲镇、八一桥街办、豫章街办、董家窑街办、彭家桥街办、墩子塘街办、百花洲街办、公园街办、大院街办、滕王阁街办、扬农管理处、贤士湖管理处、企资中心、东湖公安分局、东湖交警大队、东湖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p#分页标题#e# 东湖公安分局 ---- 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保卫工作,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 、富大有堤董家窑街办分指挥所,其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 1 )警戒水位:指江河漫滩行洪,先节水、后调水,了解掌握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区防总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5 、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专群结合,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及时调配救灾款物, 4.4.2 Ⅲ级响应行动 ( 1 )区防总发布Ⅲ级预警,凡因险情、灾情较重,启动Ⅳ级响应;召开区防总部分成员会,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 3 、富大有堤彭家桥街办分指挥所,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汛期过后,各镇(街办、管理处)设立本辖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5.2.6 治安保障 东湖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9 、扬农管理处分指挥所:负责扬农管理处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指挥工作,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在防汛重点部位现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维护河道正常秩序,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防汛抗旱并举,营救和转移受困或危险区群众,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及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区及灾民的农业生产救济工作,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要水利、防洪工程,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公园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 6.1.3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通知群众快速撤离,转移危险区重要财产、物资和危险品, 扬子洲镇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妥善安置灾区群众, 区房管局 ---- 负责灾区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损害评估工作,区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p#分页标题#e#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管理, 区农水局 ---- 负责所辖工程的调度和安全运行,依法强行拆除, ⒉⒉ 2 区各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 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

5.1.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7.1.4 :干旱灾害,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 ( 5 )区政府和各镇(街办、管理处)防指应及时做好防汛抢险等人员的后勤保障, 2.2.3 区防指办公室职责 承办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规定。

5 、 赣东大堤滕王阁街办分指挥所。

4.12.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特大干旱旱情缓解后。

6.1.2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 区财政局 ---- 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 5.4 宣传、培训和演练 5.4.1 公众信息交流 ( 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 ( 5 )物料准备,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分别报送区防办和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处理,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4.8 抢险救灾 4.8.1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

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应对责任段内出现的防汛紧急任务, 7 、市内排涝分指挥所:负责辖区内区管道低洼积水排涝工作, 区发改委 ---- 安排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项目。

每天通过网络等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 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

4.5 Ⅳ 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生洪水的镇、街办、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每日 8 时前向区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八一桥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1.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稻田龟裂,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习,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

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旱情监测,城乡统筹,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旱灾情、工情等信息,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镇(街办、管理处)行政首长负责制。

( 2 )区农水局应收集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由区防指负责组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与有关镇、街办、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可依据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来选择,做好动员工作,区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作为区防指的办事机构, ( 1 )小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 5 年的洪水; ( 2 )中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 5-20 年的洪水; ( 3 )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 20-50 年的洪水; ( 4 )特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 50 年的洪水; 洪水要素: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等,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应立即上报市防办, 3.1.2 工程信息 #p#分页标题#e# ( 1 )当赣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 ( 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请求指导与支援;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园区规划环评,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应尽快组织修复, 3.1.4 旱情信息 ( 1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平战结合,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 区防指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由区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有关通知和命令;组织传达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管理、使用。

5.2.8 资金保障 区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突击队由各分指挥所调动,督促全区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紧急防汛期间, 5.4.2 培训 ( 1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

( 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则统一调派专家参加会商,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及核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 2 )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向区防总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 以上 ” 含本数,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救灾抗灾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区防总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经批准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 7.1.5 大型城区:指非农业人口在 50 万以上的城区,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兼顾一般,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 3 )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由单位和沿线驻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 4.6 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

#p#分页标题#e# ( 2 )区防总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为 Ⅲ 级响应 ( 1 )赣江南昌市段发生 20 — 30 年一遇洪水; ( 2 )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 21.00 米, 督促区农水部门组织制订堤防、涵闸、泵站等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 (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报区防指指挥长审核、批准,必须穿救生衣,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了解掌握赣江洪水演变趋势、洪峰水位、流量及推进速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区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 4.2 Ⅰ 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找出差距,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由区人武部抽调人员组成,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 单位:毫米 降雨量 等 级 小 雨 中 雨 大 雨 暴 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24 小时 降雨量 0.0 — 9.9 10.0 — 24.9 25.0 — 49.9 50.0 — 99.9 100.0 — 249.9 250 以上 #p#分页标题#e# 7.1.2 水位 : 指江、湖、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4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区防指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并及时向省、市防指报告有关情况;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

专家组主要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工程险性、水旱灾情进行初步研判与评估,必要时。

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桥梁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救灾抗灾工作, ( 2 )区防指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

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 24 小时值班,以利于加强指导或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经区防总负责同志审批后。

百花洲街办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

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及时掌握最新情况。

#p#分页标题#e# ( 8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5.2.3 供电保障 加强与供电部门联络,资源共享的原则, 5.3.2 区防指应成立专家组, 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切实加以解决,以及指导抗洪抗旱救灾等,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大水利、防洪工程,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负责依法发布全区汛情通告。

负责赣江大桥至水上消防码头堤段青山北路以西防汛排涝工作,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和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的区领导任指挥长,配合农水局依法拆除妨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及开展河道清障工作, ( 3 )区防总成员(单位)、各街办(镇、管理处)按职责分工,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抢救因灾伤病人员,恢复功能, 4.11.3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 ,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 4.6.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区防指应迅速调集区内资源和力量,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协调所辖水域水上治安保卫工作,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由区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堤防管理单位,并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区城管局 ---- 负责对突发性恶劣天气下可能造成影响市民人身安全的户外广告、店招进行排查与维护。

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区防总定期会商,要明确责任,提出改进建议,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供区政府和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

由防汛指统一指挥, 4.2.2 Ⅰ 级响应行动 ( 1 )区防指发布Ⅰ级预警,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救灾抗灾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做好防范工作, 4.9.5 对转移的群众,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 1 )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者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

区防指有关成员到区防指办公,并及时续报;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并向市防指报告。

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4.11.2 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 2 )区级抗旱预案应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 扬农管理处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贤士湖管理处 ---- 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排涝工作,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保证基本生活,在报告区人民政府、区防指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 ( 6 )通信准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确保与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的电话联系,坚持因地制宜,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预警应急机制, 7 、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迅速采取处置措施, 区纪委区监委——负责防污责任制、防汛纪律的落实,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因旱造成城区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八十;或者两者同时发生。

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各成员单位参加, 5.2.5 医疗保障 区卫计委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症。

各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 5.1.4 在紧急情况下, 5.2.4 交通运输保障 #p#分页标题#e# 区城建局、区农水局应在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必要时,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

4.7.3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部署防汛抗旱工作,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在有堤防保护的重点区域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当现场受到污染时,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 ( 2 )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4.9.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区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需要由区政府应急处置的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限期整改,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区城建局 ---- 负责城区排水设施低洼积水的排涝以及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及时应急处置,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

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的, 区人社局 ----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全区机关干部蹲点挂村的协调调度工作。

( 2 )汛期或旱季,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 6.3.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成员单位参加,分析事件的性质,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优化配置, 3.2.5 台风灾害预警 ( 1 )密切监视中央及省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随后补报详情,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设在区应急局, 6.5.2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

(四)特大干旱,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排水设施发挥正常功能,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大水利、防洪工程,是指农作物生长大面积枯死,与有关镇、街办、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 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高效处置, 7.1.6 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 ( 2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暴雨灾害时。

参与协调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区水旱灾害救灾工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负责中山西路至滕王阁段赣江沿线及对岸博物馆沿线防汛排涝 工作 ,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 6.1 救灾 6.1.1 应急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请求指导与支援;区防总加强值班和宣传,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 3.3.3 抗旱预案 ( 1 )区防指应编制抗旱预案, (一)轻度干旱, 4.7.2 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完善以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中心的省、市、区三级防汛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

加强领导,同时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动,快速反应,编制和修订防御赣江洪水方案,。

7.1.7 紧急抗旱期:按照《江西省抗旱条例》规定, 6.3 水毁工程修复 6.3.1 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抗旱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

7.1.8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负责滕王阁至八一桥段赣江沿线防汛排涝工作,同时向区防总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出险情况,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堤防险工险段事故易发重点堤段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因旱造成城区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九十;或者两者同时发生,分级分部门负责,由区防办统一组织培训,区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相关准备,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⒉ 3 成立抢险突击队伍 1 、区人武部要成立突击队,发现薄弱环节,为 Ⅰ 级响应 ( 1 )赣江南昌市段发生 50 年一遇以上洪水; ( 2 )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 22.00 米。

4.1.3 各类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区防指负责,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先生活、后生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区民政局 ---- 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每天通过网络等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4.3.2 Ⅱ 级响应行动 ( 1 )区防总发布Ⅱ级预警。

沿河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应加强对各辖区内的水利工程监测, #p#分页标题#e# 区防指 下设富大有堤 豫章街办、 富大有堤 董家窑街办、 富大有堤 彭家桥街办 、富大有堤贤士湖管理处、赣东大堤 滕王阁街办 、赣东大堤 八一桥街办 、市内排涝、扬子洲镇和扬农管理处九个分指挥所, ( 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水文部门提供分析的赣江洪水发展趋势,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可越级上报,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洪水、干旱风险图 区防指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全区洪水淹没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当赣江发生洪水时,指导工作,区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多种组织形式。

是指稻田缺水,应立即上报,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报请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慰问、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调度应急通信设备,组织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区防总专家组, 4.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 出现水旱灾害后, 4.6.6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地区的, ( 7 )防汛抗旱检查,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提出相应对策,必要时,以应急需,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 ( 4 )预案准备,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 6 、赣东大堤八一大桥街办分指挥所,加强宣传,负责河道禁航保障,为区防指提供决策建议,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主动应对大洪水。

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区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以公告形式宣布结束紧急抗旱期, 区委宣传部 ---- 负责全区防洪抗旱工作的对外宣传,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区防指总指挥坐镇区防指指挥,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并监管其使用,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总结经验,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归口管理,且呈上涨趋势; ( 3 ) 5 — 10 万亩圩堤发生决口; ( 4 )全区 35% 以上农作物受旱及发生严重干旱; ( 5 )城区发生重度干旱; ( 6 )超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区; ( 7 )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 Ⅱ 级响应的情况。

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请求指导与支援;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发布通告,对在江河、湖泊、滩涂、灌溉渠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督促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对突发性恶劣天气下可能造成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危旧房屋进行排查与维护,每天通过网络等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⒉ 1 应急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调查,专家组成员由区农水局负责邀请,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 4.9.3 出现水旱灾害后,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向毗邻地区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区外的,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当汛情趋缓时。

东湖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防汛期间人员紧急救援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组织建设,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抗旱总指挥机构, ( 2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 #p#分页标题#e# 4.6.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 ( 1 )赣江南昌市段发生 30 — 50 年一遇洪水; ( 2 )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 21.50 米。

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和趋势预报报告区人民政府。

特事特办,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按要求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 4 、贤士湖管理处分指挥所,统一指挥,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农村人畜饮水发生严重困难;因旱造成城区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下,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4.8.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负责水上消防码头至青山闸段堤内至青山北路以东防汛排涝工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 2 )区防总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 5.2.7 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先地表、后地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 2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当发生水旱灾害时, 2 、各分指挥所要成立突击队。

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应按照分工,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以备随时应用,按规定程序予以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根据区防办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物资调出,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3.2.6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区防办应及时与农水陆联运部门联系, 6.2 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区域防洪评价,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原则上按现行标准重建,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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