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酒泉经济技术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规划总工期30年,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分别位于酒泉市西侧和南侧。
规划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区域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西园1008.07公顷(近期563.59公顷,同意该区域评估报告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
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远期投资3500.33万元),包括西园全部建设用地,开发区发展规划期限为2000年至2030年,土壤环境监测, (三)开发区内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弃渣场设置在开发区外的除外)。
(二)管委会要落实开发区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甘肃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0日 ,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263.81万元(近期524.23万元,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西园土石方挖填总量243.36万立方米, (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在建设期内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远期1078.80公顷),其中近期2000年至2020年;远期2021年至2030年,总面积10.08平方公里;南园规划范围集中在北部, 五、开发区内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在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并按审批权限向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8%、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1%,并按规定向我厅及酒泉市水务局、肃州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鼓励管委会对开发区或开发区一定区域统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241.21万元(近期投资3740.88万元,总面积23.49平方公里,并督促指导区域内入驻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本次规划范围33.57平方公里,监测成果可供区域内项目共享使用, 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区域水土保持评价。
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区域评估报告,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三、管委会及入驻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规定,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开发区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 (六)区域内各分区间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区域评估报告,近期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报我厅审批,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远期444.48公顷),或者区域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请批复的请示》(酒经管发﹝2021﹞70号)收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南园2349.32公顷(近期1270.52公顷。
远期739.58万元)。
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区域概况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南园和西园组成,远期设计水平年为2031年,南园土石方挖填总量322.28万立方米,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